第144章(第3/5页)

窦亮点头道:“应当是的。”他说,“那里的人长相与我们不大相同,虽都说是西域人,可发丝瞳色各不相同,有金色头发的,也有碧绿色瞳孔的。”

他说:“我见东胜神洲妖精长相也各不相同,想来总有与粟特人长相肖似的。”

叶澜想想,总觉得不一样,妖精头发是五颜六色没错,可五官分布还是很亚洲人的,跟粟特人不是一个路数。

她还是有点兴奋的,这与大安国人截然不同的长相,让她感到了旅游的趣味。

可等到了邸店,叶澜就慌张了,这邸店看上去十分精美,不像是她能住得起的。

她怀着沉痛的心情,一边想“要不还是去郊外住破庙吧”,一边跟窦亮说:“我无钱住邸店。”

窦亮听后还愣了一下,这才恍然大悟,哦对,剑修都穷呢。

他笑说:“既然是我做东,自然是请你住,哪有让你出钱的道理。”

叶澜惊讶极了,此时她看窦亮的眼神已经不仅仅是好人了,是大好人啊!

剑修已多年不曾感受过这般温暖了。

邸店的装修很好,三进出的小院不说富丽堂皇,也很体面,叶澜进入其间,面上还保持着冷静,内心已经要荷包蛋泪了。

叶澜:天呐,这儿的床好柔软,矮几上的是青瓷吗?传说中唐代的青瓷!

大唐的青瓷白瓷在东胜神洲能卖出很高的价格,其他人不说,颇有家资的魃宥收藏了不少瓷器。

叶澜眼神好,看得出瓷器好坏,知道这儿放的价格不低。

她呼吸了一会儿富裕的气息,却没过分沉迷,盘腿坐在床榻上开始每日的工作——擦老婆。

不对,是擦她的剑。

剑修每日会花大量时间在他们的剑上,练剑也好,保养也罢,都要花费时间。

剑修们都是宝剑的死忠粉,即便他们也贪恋舒适,可那跟他们心爱的剑比起来,根本不值得一提。

因此,叶澜很快就从舒适的环境中清醒过来,开始进行自己日复一日的习剑活动。

别的不说,光是她用来擦剑的布就价值连城,若给窦亮看见了肯定大惊,那一小块布的价格别说是住在邸店了,买下小半间店都绰绰有余啊!

擦完剑后她开始练剑,剑气冲天,不说修士,寻常人都看得一清二楚,他们只觉得白光冲天而起,似连天都被捅出了一个窟窿,本悠悠飘荡的白云被无形的气吹散了,抬头只能看见湛蓝的天跟一丁点儿的云絮。

这便是叶澜的剑气,可冲破云霄。

*

普通人尚且有所感应,更别说是修士了,扬州城的繁华实在不比长安逊色多少,这里的修士也多,守备之坚不同于其他小州县。

也就是那一刹那的功夫,修士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非常时刻不用遵循城内的规矩,脚下御剑者甚多。

这些修士将邸店团团围住,为首之人竟是一名女冠。

只见她为戴冠帻,身着上褐、下裙,外罩帔,足登靴履,稳稳踩在剑刃上。

她身后有道士,有和尚,也有穿文士袍的读书人。

路上行人见这阵仗都惊呆了,但惊呆过后就是兴奋。普通百姓都感觉不到剑气,更不知灵气为何,他们只知道日复一日地上香拜道或者佛,以求得神灵庇佑,对唐的普通百姓来说,神仙与他们称之为仙长、仙子、法师的人区别并不是很大,反正就是修行之人,跟他们这些肉体凡胎不同。

修行之人的基数少,而且在大唐,他们一般都是很守规矩的,严格遵循《唐律》,白天不御剑,夜间不超速行驶。

这样修行之人跟寻常道士压根没什么区别。

一手持青萍剑的少年文士道:“谢仙姑,刚才那道剑气是?”

他们在大唐,几乎没感受过如此锐利的,可引得天地变动的剑气。

用符箓沟通天地还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