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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我急忙制止,“要让程咬金见着了,他指不定就要咬人了。”

“你这是典型的夫管严!”他指了指我的鼻子尖,转身换好了外衣,领着我朝着医院外走。走廊里很安静,早早吃过晚饭的病患都各自休息了,只有几个小护士来来回回,脚下轻软无声,只有头顶的日光灯发出嗡嗡的细声。我抬头看面前的背影,温厚踏实,沉静细腻,若不是先遇着了钟越,他倒的确是个最佳人选。

不过,待我再见到小区门口候着我的钟越时,所有的歪念都灰飞烟灭了,只有眼前的这个男人才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最佳人选,爱上他,竟然让我觉得是一件特别骄傲的事情。他穿着夹克式皮衣,脚蹬着一双骑士靴,再加上新剪了头发,整个人看起来干脆又利落。我小跑着奔过去,挽起他的胳膊打趣:“要见丈母娘,打扮得这么年轻啊!”

他正在抽烟,闻言后低头冲着我喷出一口烟雾:“小丫头,在你心里我一直很老吗?”

我掰着手指头:“我认识你的时候我十九岁,你二十五岁,现在我刚满二十二岁了,那你多少岁了呢?”

他不出声,只看着我笑。我被他看得不好意思起来,甩手朝前走去:“好啦好啦,你一点都不老,风华正茂意气风发!”

“乐遥,”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我回过神,一头撞进他深深的眼眸中,“我突然想起来,很久以前,我曾跟某个人说过,我等不到她毕业,让她满二十了就跟我走。”

在他的注视中,我的心酥酥麻麻地痒了起来,要是没有那些事,也许我真的已经早早嫁给了他,至少会紧紧相随在他身边,而不会隔海相望整整两年。

但一切都来得及,这个我想跟着走一辈子的人,现在就在我的眼前。我低头看着我们十指交握的手,内心涌出无限的勇气。我相信我的眼光,他一定也会再次得到我妈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