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 老丈人心目中的小清新美食,居然是——炒肝儿?!(第4/5页)

做炒肝儿勾芡也有讲究,一遍两遍肯定不行,得三遍以上,才能让锅里的汤把肥肠和猪肝托起来。

勾芡之后,用勺子在锅里搅动一下。

汤已经变得粘稠起来,搅起来有点面汤的感觉。

林旭将搡捣好的蒜泥倒进去,用勺子快速搅开,蒜香味儿立马升腾而起。

趁着这个功夫,把腌好的猪肝端过来,不直接往里倒,而是先从锅里舀一大勺汤倒进盛着猪肝的盆里。

用勺子稍稍搅拌一下,让猪肝稍稍变成粉红色,接着把猪肝带汤水全都倒进锅里,用勺子搅拌开。

等锅里的汤再次沸腾,再舀一勺淀粉水勾进去。

勾芡时一定要等到锅里的汤熬开,否则这些淀粉水会在锅里结成一个面疙瘩。

勾芡过后,撒入切好的蒜米。

这会儿入锅色泽不够,就再淋点老抽,如果色泽味道都没问题,那就再勾一遍芡,准备出锅。

猪肝下进锅里不能久煮,一定要尽快做好出锅,这样才能保持软嫩的口感。

三次勾芡,让锅里的汤变得浓稠,颜色红润,不过鲜香味还是挺好闻的,林旭用勺子往碗里盛的时候,脑海中响起了系统的提示音:

“京味小吃+1,任务进度为7/10。”

照这样的进度,完成任务还是很轻松的。

林旭把炒肝儿盛出来,用托盘端着往餐厅送,发现陈燕和任杰也来了,这会儿小两口正吃着刚炸出来的糖油饼。

“妹夫这炒肝儿做得不错,闻着挺香的。”

任杰咽了下口水说道:

“现在京城想喝到正经的炒肝儿真不容易,肥肠都切得跟指甲盖一样,碎得找不到,猪肝也少得可怜,全靠淀粉撑着了。”

沈国富点点头:

“对,想找到一家好喝的炒肝儿不容易,所以今天就在家做了,就小旭这厨艺,对那些小吃店绝对是降维打击。”

林旭笑着说道:

“那也未必,毕竟有些炒肝儿店都开上百年了。”

沈国富端着一碗,顺着碗边吸溜一口,随即竖起了大拇指:

“我女婿最大的问题就是太谦虚,这炒肝儿做得,别说那些上百年的店了,就是上千年也白搭……妈您赶紧尝尝,味儿可真好。”

林旭又去厨房盛了两碗,配上家里的小泡菜和小咸菜,就着糖油饼开吃。

喝一口炒肝儿,咬一口油饼。

虽然刚开始觉得挺重口味的,但真正吃下去就会发现,这么吃确实挺不错的,炒肝蒜香味十足,除了香就是鲜,想象中的异味全都没有。

而且因为是绿豆淀粉勾芡的缘故,喝起来顺滑无比,有种喝可吸果冻的感觉。

沈国富一边吃一边说道:

“从小到大,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吃一次炒肝儿,不吃就浑身刺挠不自在,对我来说,吃炒肝儿已经成了一种情怀和习惯。”

沈佳悦啧了一声:

“幸好在吃东西,要是单听你说,还以为你在怀念初恋呢。”

沈国富笑了笑:

“别说,在我心中,炒肝儿一直都是小清新,人家说重口味啥的,我倒是没觉得……至于吃内脏,南方不也有猪杂粥嘛,算是另一种形式的炒肝儿。”

见老爸这么说,沈佳悦赶紧在老妈那里拱火:

“原来炒肝儿在我爸心目中的地位这么高,都快赶上老妈了……韩主任,请问跟丑丑的炒肝儿并列是什么感受?”

哼哼,刚刚不给我拿糖油饼,那我拱一次火不过分吧?

韩淑珍剜了丈夫一眼,随即冲沈宝宝说道:

“赶紧吃你的饭吧,这么好吃的炒肝儿还占不住你的嘴啊?”

看着这一家三口斗嘴的场面,任杰不由露出了羡慕的神情,父母都是老学究,从小到大自己可从不敢这么说话。

为了尽早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