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第3/4页)

“你是指,他会不会是个白痴?”

“唉,有一点儿,”她说,“可是,阿甘,你看不出来吗!他完全不是白痴!他聪明透顶——今年就要升上二年级了。去年他门门学科都拿‘A’。你相信吗?”

“你确定他是我的?”我问

“毫无疑问,”她说,“他希望长大做个美式足球员——或是太空人。”

我又望向小家伙,他是个健壮又漂亮的孩子。他两眼清澈,看起来天不怕地不怕。他跟公苏正在泥土上玩井宇游戏,

“呢,”我说,“那你的,啊,你的……”

“唐纳?”珍妮说,“唔,他不知道你这个人。是这样的,我一离开印第安那波里就遇见他。当时我就快露出怀孕的样子了,不知如何是好。他是个善良温和的人。他把我和小福雷斯特照顾得很好。我们有一栋房子、两辆车子、每个星期六他会带我们去海边或是乡间。我们星期天都上教堂,而且唐纳正在存钱打算送小福雷斯特去念大学什么的。”

“我可以看看他吗——我是说,只要一、两分钟?”我问。

“当然可以。”珍妮说。她把小家伙叫了过来。

“福雷斯特,”她说,“见过另一位福雷斯特。他是我的老朋友—一你的名宇就是随他取的。”

小家伙过来坐在我旁边,说:“你那只猴子真滑稽。”

“那是一只猿猴,”我说,“他的名字叫公苏。”

“既然是公的,为什么叫他苏?”

我当即知道我的儿子不是白痴。“你妈妈说你长大要做个美式足球员,或是太空人。”我说。

“没错,”他说,“你懂美式足球或是太空人吗?”

“懂,”我说,“一点点,不过也许这方面你该问你爸爸。我相信他懂得比我多。”

过后,他抱了我一下。不是很热烈的拥抱,但是够了。“我想跟公苏再玩一会儿。”他说着,跳下椅子。公苏居然想出一个游戏,让小福斯特扔铜板到锡铁杯里,他半空把它接住。

珍妮走回来坐下,叹了口气,拍拍我的腿。

“有时候真不敢相信,”她说,“我们俩如今已认识了将近三十年——打从一年级起。”

阳光透过树梢,照在珍妮的脸上,她眼中似乎有一滴泪水,但始终未流下来,不过确实有点什么,或许是一种情绪,我实在说不上来究竟是什么,即使我知道是有这样东西。

“我只是不敢相信,没别的。”她说,然后,她倾身吻了我的额头。

“这是做什么?”我问。

“白痴,”珍妮说,她的嘴唇颤抖。“谁又不是白痴呢?”说完,她走了,她起身,过去牵起小福雷斯特的手,他俩就这么走了。

公苏走过来坐在我面前,在我脚边的泥土上画了个井字。我在右上角画了个×,公苏在中央画了个○,我当下知道没有人会赢。

晤,那以后,我做了两件事。其一,我打电话给崔伯先生,告诉他不管我在养虾生意上有多少收入,要他将我那一份的一成给我妈,一成给巴布的爸爸,其余的都寄到珍妮那儿给小福雷斯特。

吃过晚饭,我一夜没睡在那儿思考,虽然这本该不是我的特长,不过,我所思考的事情是这样的:如今,过了这么些年,我终于又找到了珍妮。而且她还生下我们的儿子,或许,有什么法子,我们可以和好。

但是我愈是思索,愈明白这是不可能的事。同时,我也无法理直气壮将这结果归咎于我是个白痴——虽然拿这个藉口来圆饰很能宽慰自己。不,这个结果是人情之常。有时候世事就是这么回事,何况,话说回来,我想小家伙还是跟着珍妮和她丈夫生活比较好,他们会给他一个完好的家庭,好好抚养他长大,这样他也不会有个白痴爸爸。

过了几天,我跟公苏和丹恩一起离开。我们去了查尔斯屯,接着又去了里奇蒙、亚特兰大、查塔努加、曼菲斯、纳许维尔,最后来到纽奥尔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