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3/4页)

可怜他当了十几年的鳏夫,生活一点儿滋味都没有。

因有前车之鉴,周文就决定等安乐考上了再回家。到时候也不必住在家里头,直接住在宿舍里。

然后读书这段时间,他再慢慢买个小窝,这样毕了业也不用跟爸妈一块儿住。

他计划地好好的,哪个晓得老丈人跟丈母娘尽在那儿扯后腿。

周文撇了撇嘴,还是不想离开坎子村。王爱国跟姜春花实在不能答应,他们搞不定油盐不进的女婿,这不,就把矛头对准了亲闺女。

王安乐实在被烦得受不了,一锤定音道:“好好好,我明个就去买火车票。周文,你走不走,你要是不走,那我一个人先回去。反正我晓得你家住在哪里。”

“走走走,安乐,你去哪儿我去哪儿。”算了算了,先回沪市也不打紧。有他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护着,定不让别人欺负安乐。

一听女儿女婿要走,王爱国跟姜春花愣是乐开了花。

王安乐的大嫂刘小萍一旁听得直乐呵:“爸,妈,你们真要逗死我。这要搁以往,我再想不到你们舍得撵小妹走。”

说来,她这个小姑子真是天生好命。虽说因着早产身子弱了些,可家里爷奶爸妈,以及哥哥姐姐都疼她入骨。

她嫁进来的时候,小姑子都十五虚岁了,公婆还把她当三岁奶娃哄着,家里好吃好喝的都先紧着她。

她当时就在想,小姑子若要嫁人,公婆怕是舍不得。

再想不到,公婆也有撵女儿的一天。

这般想着,刘小萍又打量小姑子两眼。只见她穿着浅绿色碎花收腰连衣裙,一阵风出来,荷叶领与裙摆都轻轻拂了拂。

她站在那儿,就跟荷花苞似的,又娇又俏。结婚都三年多了,眼神比湖水还要清澈。这会儿她正跟公婆闹脾气,鼓着小脸不说话,满满的孩子气。

说来,整个公社还真找不到比小姑子还要俊俏的姑娘,就连那些女知青也比不得她。小姑子皮肤雪白,全身上下一个斑都没有。个子也好看,腿长腰细,站在那儿跟个小翠竹似的,到底是读书人,给人感觉斯斯文文的。

老天若是偏爱一个人,那真是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堆同一个人身上。她这小姑子,个子好看,皮肤好,脸模子更美。巴掌大的脸蛋配着弯弯的柳叶眉,眉毛细密,眼眸清澈,眼尾微微上挑,不觉凌厉,却增风情。有一次她见着小姑子与妹夫撒娇玩闹,眉目轻扫而过的风情,愣是把她看的胸口噗噗跳。

哎呦呦,也不怪妹夫跟个狗皮膏药似的粘人。

不过话说回头,小妹夫生的也俊,一米八几的大高个,站在那儿跟个小松柏似的挺拔。棱角分明的脸配着英挺剑眉,鼻子高挺,不笑时,眉眼锐利,颇具气势。不过但凡小姑子往他跟前一站,就笑得见牙不见眼,不见锐气,倒觉得他土憨憨的。

说心里话,她真有些舍不得小姑子和小妹夫离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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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之当娇妻不当寡妇》

李苏与宋清是同学,于1967年先后嫁给车船厂工人。三年后,两人又一道成了寡妇。

宋清勤劳孝顺,为人正派,又靠着自己的本事在车船厂站稳脚跟,从普通工人到小组长,后到车间主任,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因她品格高贵,后来被厂长当兵的儿子风风光光娶回了家。

不仅如此,她家三个儿子还先后考上大学,是四合院里最有出息的孩子。

与之相比,长相娇美举止妩媚的李苏就显得不够正经。男人走后,她就跟人换了个轻省钱少的活干。可就是如此,她仍旧每日描眉画红,把四合院里的男人迷得晕头转向,好些个单身汉子把钱都花在她身上,更有甚者终身未娶。

只可惜李苏母子最后下场凄惨,一个被情杀,一个偷盗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