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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尔赫斯的成就,似乎有两种说法,在诗人的眼中,博尔赫斯的诗歌是最值得珍视的,叙事性小说本来就不值一提;而小说家则相反,他们认为“短篇小说”的写作体现了博尔赫斯艺术的伟大成就,也奠定了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但在我看来,这种分辨并不重要,无论是诗歌,还是小说,在写作过程中都具有一种向学术论文过渡的倾向,也就是说,他在骨子里也许既不是一个惠特曼式的抒情诗人,也不是一个卡夫卡式的小说家,而是一个卢克莱修式的感知命运偶然性,并加以审慎表述的散文作者,一个切斯特顿那样的幻想者。

原载《十月》 200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