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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1980年代的“新时期文学”对西方现代文学的盲目拥抱所不同的是,九十年代以后的文学(包括一部分所谓80后文学)所拥抱的并不是西方现代主义,甚至也谈不上西方文学,而是其背后的市场机制。因此,就对市场的依附关系而言,九十年代的文学并不是对八十年代文学的解放,而是对它的反动,表现出对市场的更深的依赖。八十年代的文学对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盲目推崇,在一定意义上说,是由于对西方的误解和幻觉而导致的,而在九十年代,对市场的利用一开始就是一种主动的策略。这种策略之所以被认为是合理或合法的,其根源在于现代版权制度的保护。而现代版权法之所以会在写作活动与个人财富的占有之间建立牢固的联系,其背后的资本主义文化逻辑的作用一目了然。我们心安理得地在享用现代版权法获利的同时,完全忽视了现代版权法的出现,本来就是一种颠倒,我们忘记了在相当长的人类文学发展时期,作家的写作没有任何商业利润这样一个事实。这些在消费主义旗号下所进行的文学实践,由于迫不及待地要去文化——市场的银行中提前支取丰厚的利息,而置整个文化生态的良性循环于不顾。这不仅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系列“畸变”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同时也和1910——1930年代现代主义在伦敦的文化策略遥相呼应——所不同的是,现代主义归根到底从一开始只是一种策略和“权变”而已,它毕竟留下了大量的优秀作品和重要的思考,而中国九十年代以来的文学,却将这种文化策略完全当成了自己的目的;现代主义对市场的利用与对市场的批判构成了极为复杂的悖论关系,而中国九十年代后的文学则干脆将市场销售的数量作为衡量文学作品价值高低的唯一标准。

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在进入九十年代以后,似乎忽然“盹着”了,进入了集体休眠的状态。而倒是在为精英文学所不屑的电视剧制作领域,出现了某种新的活力。但这种活力对于文学创作而言并非福音。至少,它向文学也发出了这样的警告和质问:当文学(特别是小说)赖以存在的故事被电影和电视攫取之后,沦为次一级存在的“文学”,其根本出路何在?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把乔伊斯以来现代主义精英的老路再走一遍?或者通过宣布“文学已死”而根本取消这一焦虑,进入某种狂欢化的时代?

实际上,文学不会死亡,正在死去的是现代意义上的文学。

我在本文中所提出的“现代文学的终结”这一概念,并非指向作为一个研究领域而存在的现代文学学科本身(但即便是在现代文学研究的内部,同样的尴尬、暧昧、困境和危机也十分明显,近些年所兴起的跨文化研究和跨学科研究,既是危机的信号,同时也是现代文学研究重新寻求出路的症候),甚至也不是对当今文学创作的简单批判,而是针对支撑当今文学研究和创作的社会文化机制,针对自十八世纪以来以现代版权法为基础,伴随着资本主义发展和殖民主义扩张而形成的整体性的现代文学观念以及相应的文化策略。

如果我们不走出这种“现代文学”总体观念的禁锢,不走出资本——民族——国家三位一体圆环的循环,真正意义上文学的出路无从谈起,文学中最宝贵的解放和超越力量,也不会重新焕发出应有的光彩。

【注释】

[1] 在《布法与白居榭》中译本问世之前,我曾多次向包括米歇尔·布托在内的法国同行请教,征询他们对这部作品的看法。出乎我的意料,他们要么没有读过,要么完全没有兴趣。

[2] 实际上,福楼拜写作《包法利夫人》的动机之一,是想看看堂·吉诃德这样的古代骑士,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将会有何等遭遇和命运。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的堂·吉诃德是包法利(善良、诚实)和爱玛(爱幻想、不切实际)的合二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