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比》(第2/2页)

现在我试着来回答第一个问题,乔伊斯在这篇小说中也使用了他自己称之为“卑琐”的文体,东拉西扯,漫不经心,我觉得他这样处理语言,是十分必要的,甚至是必须的。因为在这个故事中,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尚未发生,小说中也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戏剧冲突,有的只是少年人忧郁而狂乱的想象或幻想。小男孩为什么喜欢曼根的姐姐?因为他想跟她说话,喜欢她走起路来左右摇晃的辫子,喜欢她站在栏杆前被月光照亮的身影,她的棕色有碎花的裙子,身体的曲线,搁在栏杆上的手以及裙子的镶边。当他看不见她的时候,她的名字就是秘密的快乐的中心;在捧着圣餐杯,在做祷告或唱赞美诗的时候,她的名字也会脱口而出,继而热泪盈眶。小男孩为什么要去阿拉比市场?是因为她第一次跟他说话时,无意中提到了这个词,Araby,这个词从此具有了魔力,它的音节在静谧中隐隐回响。

乔伊斯在叙事中的漫不经心,恰好迎合了小男孩内心的忧郁和空落,他“爱上”了曼根的姐姐,并没有十分具体的理由,这种爱之所以产生,是与少年的游戏,街道的目光,雨,这些物象和环境分不开的。作者为什么要写到死去的教士?因为教士居住过的后客厅注定了要与曼根的姐姐的形象联系在一起,是记忆和想象的策源地,是观察恋人的理想场所。简洁而琐碎,这是乔伊斯的叙事的特点,在本篇中,却是恰到好处,少年的青春冲突就是那么简单、美妙、漫无边际,充满了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