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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并不太乱。床罩只掀开了一半,差不多还罩在床上。

“喂,喂。”耕二把手伸向已经穿上胸衣和内裤的由利,“再光一会儿身子吧。”

他在烟灰缸中摁灭还剩半截的烟。夕阳淡淡的余晖透进房间里。

“为什么?”

“我想多看看你,多摸摸你。”

由利歪着头想了想,还是穿上了牛仔裤。

“为什么还是要穿啊?”

“要穿。”

由利果断地说着,把黑色套头毛衣和灰袜子也穿上了。

“为什么?”

“害羞呗。”她立刻回答。

虽然明显与事实矛盾,但耕二很欣赏那份干脆。他想,这就是由利招人喜欢的地方。

和喜美子在一起时,他们总是赤裸着缠绵到最后一刻。耕二和喜美子叫对方的衣物是“碍手碍脚的东西”。难得见一次面,终于可以脱掉那碍手碍脚的东西,为什么要急着穿上?

“可是……”由利用手梳了梳短发,说,“如果是我,大概不会接受那枚胸针。未来婆婆的礼物总有点来者不善的感觉。”

耕二知道她的话没有恶意,但不知怎的还是不太开心。

格雷厄姆·格林的《恋情的终结》,诗史是在“透这个年纪”读的。按她的说法,这是一本读之前和读之后,感觉“自己似乎都变得不一样了”的小说。

透前天把它读完了。三月长长的春假,没什么事情可做,透一直在读以前想读的书。他和诗史大概只有喜欢看书这个共同点。

透开始听古典音乐和比利·乔,也是受诗史的影响。那四本摄影集也是这样买下的。

他常常觉得诗史就像一个美丽的小房间。那个房间太舒适,自己根本无法脱身离开。

家里很安静,除了透没有别人。上午还在运转的洗衣机也停了下来。透很多年来都是自己洗衣服。如果交给母亲,一定会堆在那里,想穿的时候也没得穿,小时候常常发生这种事。

走进浴室,从烘干式滚筒洗衣机中取出洗好的衣物。衣物暖烘烘的,透出清爽的气息。

上个星期,透过了二十岁生日。生日那天一如平常,看书,睡午觉,打扫了一下房间。父亲打来电话,问他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他回答说没有特别想要的。第二天早上,母亲问了同样的话,他的回答也是一样。二十岁的人是法定意义上的成年人了,他却没有任何感慨。

比起过生日,透更想和诗史见面,想看看她那优雅地流露出不悦的神色,说着“街头的雪真讨厌”的样子。

那天是诗史的丈夫送透回家的。记得当时雪已经停了,透坐在后座,透过车窗看到清理过的肮脏雪堆堆在路边。高速公路隔音板的间隙中,闪烁的霓虹灯格外耀眼。

车开得很稳,几乎感觉不到路况有多糟糕。车里暖洋洋的,苔绿色的真皮座椅让人感觉很舒适。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诗史基本没说话,一路上都是她的丈夫在问她,比如那么大的音乐厅有没有空位、有人给哈梅林送花吗,这时她才微微带上一点喜悦,回答几句。

“透喜欢什么样的钢琴曲?”

诗史的丈夫透过后视镜问他,透一时说不出话来。

“都很喜欢。”

没有什么想说的,于是这样回答。

夫妻俩还聊了一些他听不懂的事情,比如下周准备跟谁见面,我还是去比较好吧之类。

夜已经深了。道路通畅,却有一种怎么都到不了家的感觉。音乐、酒吧的喧嚣和威士忌都如幻影般消失了。

去年年底曾经打过工的百货商场再次雇用了耕二,还是像上次一样负责仓库的出货。作为“有经验的人员”,这次的时薪略微高了些,而且比去年年底要轻松不少。耕二决定把它当作春假期间要打的零工之一。

因为和主任熟络了,其他打工者也比上次更熟练,做起来就容易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