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第4/9页)

也就是俗称的五业。

农业首当其中,这关乎大家吃饱饭。

可土地在豪强手中。

山林,山林在土匪手里。

放牧倒是个好主意,他们西北边放牧肯定没问题。

养出肥嫩的牛羊肉出来,馋死汴京的贵族。

副业?

这里的副业又能做什么。

渔就不想了,这里雨水较少,大家更是连海是什么都不明白。

盘算来盘算去。

有一点必须要动,那就是豪强们手中收揽的土地。

但纪炀知道土地重要,难道豪强们就不知道?

若不知道,也不会占那么多土地,当初流窜到扶江县的乡绅也不会上来便要大量收购土地。

其他的还好说,动土地,那才真正的挑起事端。

可之前的弯弯绕绕用得再好,不动土地这个根本问题,一切都是无用的。

想要种田,想要放牧,想要山林经济,必须从这些最难啃的骨头上咬下这些东西,再平分给百姓。

在扶江县,尚且能把荒地分给无地,或者少地的百姓。

但太新县根本不给这个机会。

基本所有土地都被占有。

甚至连官田也想方设法弄走,让他分无可分,更让此地百姓无路可走。

弄清楚事情本质,饶是纪炀也为这头疼过一阵。

也是知道重要性跟敏感,纪炀去边关送粮时,才下令让人送上土地清单。

等他回衙门,看着下面递上来的土地清单。

虽说三县合一,但账册还是三本。

上面记录三个地方的田地情况,有多少田地,开耕多少,荒废多少。

但这些数字都不能相信,比如裴地,裴家都不太清楚自己田地情况,清单上又怎么会明白。

刘地跟鲍地好一点,但他们必然会隐瞒田产,这样才能在明年五月交田税的时候少交许多。

最清楚的,大概就是三个地方官田数额,毕竟官府都有记载。

刘地官田土地五千顷全都租给当地刘家耕种,五千顷是多少亩呢,五十万亩,相当于刘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地方土地三分之一的官田,加上强买过去的其他民田,稍稍估算一下。

刘家至少拥有刘地一半以上土地使用权。

这么看来,那个县城原本的名字确实不重要,也确实该叫刘县。

裴地跟鲍地也没好到哪里去。

裴地更是夸张,此地五分之四的土地都归他家所有。

鲍地明面上看好点,可仔细看看就知道,他家不比另外两家强。

这几家所在县城的名字,怪不得以他们名字命名。

要知道纪炀那个时空的大贪官和珅,名下土地八十万亩,已经让人震惊。

这种边陲小地,还真是无法无天。

一个县的土地几乎都归他们所有,怪不得他们肆无忌惮。

那问题也来了。

刘家“租”种官田五十万亩。

裴家“租”七十万亩。

鲍家“租”六十一万亩。

那租金呢?

又租了多久呢?

答案是,不知道。

租金是多少,不知道,租了多久?百十年吧。

册子呢?

上次兵祸起,毁在兵祸的一场大火里。

如今账册都化为灰烬,找不到了。

只留了当初签订了跟三家的百十年契约。

此时用扶江县那个法子,说他家多占土地,超过承平国律法规定的亩数肯定不行。

先不说他们听不听,现在都说是租了。

再者真提起那事,就是撕破脸。

在扶江县还能强行押走,此处?此处是他被押走!

除开这些,这些经年的地主,早有逃避此事的方法。

甚至有专门的称呼。

把自己名下过多的土地寄在佃户奴仆,亲朋邻居名下,逃避律法追究,这叫“花分”。

再或者找个有官身的人户寄存,又叫“诡寄”。

当初扶江县那几户人还没来得及做这些事,火刚烧起来,就被纪炀掐断苗头,这才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