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如此皇帝(第4/7页)

的确,对于不少人来说,遇到了雍正,真是摊上了一个好皇帝。

雍正十分重视用人问题。他多次说:“治天下惟以用人为本,其余皆枝叶耳!”这个道理,不少人都懂得,“尊重人才”的口号也喊了多年。问题并不难在知道用人的重要,而难在下面两个问题:怎么用?该用谁?这又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一个问题:什么是人才?

对于这个问题,历来有两种看法。这两种看法,又可以归结为两个原则,即道德原则和能力原则。前者认为,德比才更重要。一个人,如果有才无德,就宁可不用。这种观点导致的后果,往往是“宁要听话的饭桶,不要不听话的人才”,或“宁要奴才,不要人才”。后者则主张“惟才是举”。只要有能力,有才干,不仁不孝、盗嫂受金也不要紧。这种主张的后果,便难免文人无行,小人当道。当然,大家公认,最理想的还是“德才兼备”。问题在于,不能兼备怎么办?你是要德呢?还是要才?

雍正主张换一个角度来考虑问题。他很赞赏鄂尔泰的一段话。鄂尔泰说:“事有缓急难易,人有强柔短长。”一个人,如果用得不是地方,那么即便是有能力的人也可能没有效益,即便是有道德的人也可能耽误国事。相反,如果用得是地方,那么,即便是常人也能有所作为,即便是小人也能做好事情。总之,因才,因地,因事,因时来使用人才,那就一定能做到“官无弃人,政无废事”(安排职务没有不可用之人,施行政治没有办不成的事)。道理很简单:人和事都各得其所么!

这实在是太高明了。人事人事,不就是人和事么?何况,用人的目的,原本就是为了做事。所以,不能脱离事来孤立地考察人。那是永远都得不出正确结论来的。显然,问题不在于谁行谁不行,而在于会用不会用。比如朱轼,学问好,为人正派,贤良清正,但有些书生气,雍正便让他去教弘历读书。李卫,文化水平低,为人粗鲁,有江湖习气,但人很精明,胆子又大,办事利索,雍正便让他去抓强盗。结果两人都干得很好,德与才也不发生矛盾。如果反过来,让朱轼去抓强盗,李卫去教书,肯定都是一塌糊涂。可见,抽象地讨论德才问题毫无意义,而鄂尔泰在德才之外提出一个“事”来作为用人的原则,应该说是相当高明,也解决了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难题。

当然,德才二字也不可不讲,但雍正认为应该重新解释。在他之前,包括康熙皇帝在内,历代帝王都奉司马昭的“三字经”为圭臬。这三个字,就是清、慎、勤,也就是清廉、谨慎、勤勉。但雍正不以为然。他在藩邸多年,深知官场习气,早就把这三个字变了味道:清变成了装穷,实则沽名钓誉;慎变成了怕事,实则推诿扯皮;勤变成了琐碎,实则因小失大。结果,有着“清慎廉”美名的一些所谓“清官”,其实是“巧宦”和“循吏”。他们或者只知洁己,不知奉公,或者大错误不犯,小毛病不断,总之都不做事。或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或群居终日,言不及义。但是,因为他们或自命清高,或胆小怕事,因此不会被考评为贪墨或浮躁,符合清与慎的标准。如果再能忙些鸡毛蒜皮的琐事,还能得到勤的考语。于是,朝廷即便发现某官并不称职,甚至是饭桶草包,也奈何不得。

雍正要做事,要搞改革,当然不能容忍这种陋习。因此,他提出新的标准,即公、忠、廉、能。这四个标准,其实是一以贯之的:忠君报国者必公,公而忘私者必廉,而有此公忠之心,则必勤劳王事,而至于能。实在秉赋能力太差,也可以培养学习或调作他用。总之,一个好的官员,应该同时是忠臣、清官、干吏、能员,并不光是只要清廉不犯错误,就能保住禄位,做太平官。比如吴桥知县常三乐,“操守廉洁”而“懦弱不振”,就应该撤销知县职务,改任不理民事的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