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屡被罢官的官(第2/6页)

更难能可贵的是,海瑞始终如一地坚持着他的清廉。他当知县的时候,饭桌上的蔬菜都是他亲自带人在衙后种的。酒肉之类,大约也很少食用。据说他惟一的一次“奢侈”,是为了给母亲做寿(海瑞是孝子),买了两斤肉。这事当时就作为新闻在官场上广为传播,就连总督胡宗宪都忍不住用大惊小怪的口吻对别人说:你知道不知道,海瑞买肉了,买了两斤肉,两斤哪!

海瑞担任了应天巡抚后,其地位与知县已不可同日而语,辖区包括应天、苏州、常州、镇江、松江、徽州、天平、宁国、安庆、池州十府及广德州,多为江南富庶的鱼米之乡。但他仍节俭清廉如常。他下车伊始,就颁布《督抚宪约》,规定巡抚出巡各地,府、州、县官一律不准出城迎接,也不准设宴招待。考虑到朝廷大员或许仍须稍存体面,他准许工作餐可以有鸡、鱼、猪肉各一样,但不得供应鹅和黄酒,而且也不准超过伙食标准。这个标准是:物价高的地方纹银三钱,物价低的地方两钱,连蜡烛、柴火等开支也在上述数目之内。至于叫“小姐”来席间作陪,或酒足饭饱后的各项余兴节目,当然不言而喻地均在严禁之列。

海瑞的清廉,甚至达到了不近人情或匪夷所思的地步。按照当时官场的风气,新官到任,旧友高升,总会有人来送些礼品礼金,以示祝贺。这些礼品礼金只要数额不大,不过意思意思,也是人之常情。然而海瑞一点意思也没有。他公开贴出告示,说“今日做了朝廷官,便与家居之私不同”。“彼酬此答,殊是虚繁,却之不为已甚”。然后当真把别人送的礼品一一退还,连老朋友贺邦泰、舒大猷远道送来的礼也不例外。至于公家的便宜,更是一分也不占。海瑞临终前,兵部送来的柴金多算了七钱银子,他也要算清了退回去。七钱银子实在不算什么,他海瑞却决不肯为这蝇头小利,毁了自己一世清白。

这样的清官,老百姓当然由衷拥护,官员们却反感异常。他们虽然嘴上不便多言,心里却是说不出的嫌厌和腻味。一想到要和海瑞共事打交道,就更是头皮发麻。可资证明的一个事实是:海瑞调升应天巡抚的任命刚一发表,应天十府官员便几乎快要哭出来。不少人纷纷请求改调他处,有的甚至自动离职,宁肯不要头上的乌纱。这固然说明海瑞的清廉和声威已足以让人闻风丧胆,但也说明他在当时的官场上,其实已很孤立。

海瑞确实是不讲什么官场规矩的。他并不是一个胡来的人。相反,他的原则性很强。他的原则有两条,一条是四书五经阐述的道德准则,一条是洪武皇帝制定的政策法令。这两个东西里面,可都没说过一个官员应该贪污腐化,以权谋私,也都没说过要当官就得学会阿谀奉承、吹牛拍马、迎来送往、请客吃饭。圣人和太祖没说过可以做的,就不能做。圣人和太祖明确规定不可以做的,就更不能做。至于时下的风气,决非海瑞之可效法,也决非海瑞之应趋附。有人曾劝他不要太死心眼儿,该走动的还要走动,该打点的还要打点。海瑞却瞪着眼睛反问:假设所有的地方官都不打点走动,是不是就没人升官呢?假设所有的地方官都打点走动,是不是就没人降职呢?那人见海瑞榆木脑袋死不开窍,所言“假设”云云又根本不能成立,完全是书生气十足,也就只好悻悻而去。

海瑞不但谨遵圣贤教诲且身体力行,而且还要和不良风气作斗争,而无论对方职位有多高,来头有多大。哪怕是公认的老虎,海瑞也敢摸他的屁股。海瑞担任淳安县令时,出任总督的是胡宗宪。总督与知县,官阶之别,如同天壤。胡宗宪这个人,又是当朝权相严嵩的党羽,权倾天下,炙手可热,加上他官风凌厉,气势逼人,境内官民无不凛然畏惧。然而海瑞却如初生牛犊。胡宗宪的儿子到淳安,耀武扬威,颐指气使,对驿站的款待百般挑剔,还把驿丞倒吊起来。海瑞毫不客气,立即下令将其拘捕,押往总督衙门,其随身所携一千两银子也没收充公。海瑞还给胡宗宪呈上一份公文,声称久闻总督大人节望清高,爱民如子而教子甚严。此人既然品行恶劣胡作非为,其所称胡公子云云必系假冒,其随身所携也必系赃银。胡宗宪心知是自己的儿子不争气,却也不敢声张,只好打落了牙齿往肚里咽,自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