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以南 《雨》大陆版跋

我的小说在大陆出版简体版并不是头一回。由王德威、黄万华两位教授主编,二〇〇七年山东文艺出版社出版,列入“新生代作家文库”的《死在南方》,共收长短不一二十一篇小说。但另有六篇是“存目”,只有标题没有正文,那是审批时被要求抽换掉,而我坚持至少在目次里保留的标题,至少留个痕迹。换言之,那二十一篇中,有六篇其实是后来补上的,用以替换那六篇被抽掉的。至于那二十一篇的内文是否和繁体版一样,我就不知道了,因我没工夫去逐一核对。尔后偶尔见到有人引用,心里都有几分怅然。

那是北方。中国文学与文化的大本营。

当年我们的父祖辈离开的地方,即是北方的南方。

在中国当代的学术分类里,马来西亚华文文学往往被归属于“台港暨海外华文文学”的“海外华文文学”,这位置,当然也是个价值位序。一般而言,除了极少数的专业读者(华文文学的研究者,作为研究对象),很难想象大陆读者会对马华文学感兴趣,尤其是纯粹文学上的兴趣。再者,除了极少数例外,“海外”的华文文学作品不太可能唤起大陆读者的审美感受。这不纯然是詹明信八〇年代企图藉国族寓言(National Allegory)来为“第三世界文学”(包括鲁迅)辩护时谈到的“似曾相识”(在西方早已展现过的形式、形态、手法、写过的题材,不友善的读者会认为那是一种无谓的模仿)——也即是学界常论及的现代性时间上的迟到问题——马华文学和中国现代文学之间的问题,位阶甚至还要更低一些,前者经常是连文学的基本功都成问题的。有些论者认为那是资源不足的问题(“南方的贫困”),但实情可能更微妙些。

身处中文文学“世界体系”的边缘,自二〇年代诞生之始,马华文学即深受中国现代文学影响;三〇年代左翼文学(及论述)的支配,甚至一直延续到七〇年代。“反映现实”的教条局限了文学想象、文学视野,以致作品普遍欠缺文学的感觉,文字也嫌过于粗糙。持那些信仰者普遍认为,低技术要求的写作便足以“反映现实”,浅率的文字更宜民便俗。艺术的要求似乎被认为毫无必要,其实也做不到。那样的作品当然吸引不了任何大马境外的读者,对国内有鉴赏力的文学爱好者也毫无吸引力。然而,五、六〇年代后崛起的新的世代,多深受港台文学影响(极少数有能力直接经由英、法文汲取资源),甚至经由留学台湾,逐渐形成了一支寄生于台湾文学内部的马华文学,自李永平、潘雨桐、商晚筠(潘、商后来返马)、张贵兴、钟怡雯、陈大为等。我自己也是这系统的一分子。

然而对某些人而言,这长期在外部的离乡写作,未免不够“本土”,有“台湾腔”。甚至因其中某些成员已落户台湾,而主张应将他们驱逐于马华文学之外,这暗示了在中国的学术分类里,马华文学的位置何以居于台港之外(以“暨”做隔离),主要原因之一或许就在于国籍——新加坡文学就是最显著的例子,因一九六五年的建国而突然有的名分。那其实是二十世纪华人的全新体验,尔后也将是界定华人身份的元素之一。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中华民国之肇建,让华人——华文(语)——中华文化前所未有地结为一体,且以后二者来界定前者,那也是华文文学成立的契机之一。华语(文),中华文化(“选择的传统”),华人,华文文学,都是“现代发明”。为解决印尼华人的国籍问题,降低新兴民族国家的疑虑,一九五五年万隆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不再承认双重国籍,鼓励华人入籍印尼(印尼、马来西亚均采出生地主义),或回中国。民国以来,以血缘来界定孩子国籍身份的做法受到了挑战,承认双重国籍对那些民族国家更是一大困扰。中国表态后,不得不取得当地国籍的华人,就必须面对民族国家这全新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