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古诗十九首·其一(第2/3页)

接下来两句,诗人不是直接说自己的心如何地想念家乡、思恋故人,而是借物说事:“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胡”在汉代就是指匈奴,包括当时生活在蒙古、新疆一带的少数民族;“胡马”是原产于匈奴的马,特别高大,宋词说的“胡马,胡马,远放燕支山下”,就是指的这种马。它是从北方来的,是在那边长大的,它到了中原以后,还保留着依恋故乡的本能,对北方刮来的风,它会特别“依”。这个“依”,是依靠、依傍、依恋的意思,因为北风是来自北方的大漠、草原,带着它所熟悉的故乡的气息,令它依依不舍,这就叫“胡马依北风”。“越”本来是指春秋时候的越国,就是现在的浙江一带,到了汉代,“越”就变成了“百越”,这个地域概念就宽得多了,长江流域以南广大的地区都称为“越”,不仅是浙江,也包括广东广西这一大片,所谓“百越”,是泛指其多。“越鸟”就是南方的鸟。“越鸟巢南枝”,这是诗人按自己的想象去写的,不能用鸟类学的常识去衡量它,因为鸟类学的知识恰好不是这样。雀鸟的巢确实是有固定朝向的,但是所有北半球的鸟类,它们在森林里筑的巢,门全是朝着西方的。因为鸟类是黄昏时候飞回家,它要尽量利用夕阳的那一点余晖,找到自己的家,如果鸟巢的门朝着东面,到了黄昏以后,巢里面就没有光线,就找不到自己的家了。但是诗人要表达他自己的情怀,他就无心去考究鸟类学的常识,也顾不得事实验证,他可以依着自己的思想感情和想象去创造,说南方飞到中原来的鸟,都要把自己的巢筑在朝南的枝丫上,就为了多看故乡几眼。他不直接说人的感情,而是说了马、说了鸟,传递出的情绪是:马与鸟尚且如此,何况人乎?

“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这两句是说了一个因果关系:我走得越来越远,因为思乡,人都变瘦了。这个“日”还是要按古音读“yù”,“日已”也是“愈来愈”的意思。诗人不是直接说“我因为思念故乡,体重从一百二十斤减成了九十斤”,那还叫什么诗呢?他换了一个角度来说自己的日渐消瘦,就是“衣带日已缓”,“缓”就是松,衣带越来越松,说明什么呢?汉代人的装束是长袍,在长袍两边有两根带子,从两边往中间一拴,打个疙瘩或系个扣子。本来是拴起来正合适的带子,现在越来越松了,那当然就是体重减轻、人越来越瘦了,这是思乡之情,令人瘦损。读到这里,人物角色逐渐显现出来了:他们一定是夫妻关系。像因为思念而瘦损,而且腰带越来越松,这样的话只可能是说给他的太太听,不然就不合情理了。

确定了角色的这个关系,我们就很好理解后面的“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了。这是一种感伤,是说我天天想念你,人都变老了,不知不觉之间,一年的光阴忽然就过去了。这个“忽”就是“忽然一下子”,“忽已晚”就是一下子就到了“岁晚”之时、进入冬季了。“早岁”是春天,“晚岁”是腊月,一年从春到冬,本来是很漫长的,春过了夏,夏过了秋,诗人怎么都没有感觉、没有发现呢?这种恍兮惚兮的精神状态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他在路上,时时刻刻都在想他的太太,对其他的事都没有放在心上,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了。唐人戴叔伦把这种感伤的表达进一步发挥,写的是“一年将近夜,万里未归人”——到了腊月三十的晚上,一年又要过完了,我还在万里之外,回不到家乡去啊!就是这种感伤。

最后两句:“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这个“弃捐”一般说来只能用于夫妻之间,就是“我不要你了”——我把你抛弃了,你把我捐出去了。这一句意味深长,因为有个“复道”,就是“重新又说”的意思。这里显然是一种倒叙:诗人一年前上路的时候,他的太太曾经说过“弃捐”一类的话:我们这一分手,不晓得要好久才见面了,如果你一个人在外生活艰难,就另外找一个人来照顾你,就不要挂念我了,就把我“弃捐”了吧。这是妻子对丈夫的体谅。而诗人在这里表达的是“我不会和你分手”,今后这样的话你不要再提了,我不可能再去另外找一个人的。这是一种爱情忠贞的表达。然后他劝他的太太:你要注意保重身体,多多吃饭。今天我们的生活变好了,很难理解为何要劝亲人“努力加餐饭”,我们今天劝人,多半会说你要少吃火锅、少吃肥肉,怕得糖尿病哦!只有犯傻的人才会去劝人家多多吃饭。那个时候物质匮乏,营养有限,多吃饭才能保重身体、维护健康。时代不同,风俗习惯也是不同的。我们读这样一首诗,不仅能欣赏它的诗意、它的诗学上的美,还能了解一个时代的人物、生活,了解那个时代的夫妻关系,和那个时代特有的情感表达方式,这就是一首好诗的价值。诗人是对他太太说:你要保重身体,不要像我一样,在路上越来越瘦;不管我能不能回来,你一是不要提分手,二是要多多吃饭。所有这些诗句,都很含蓄地表达了非常深沉的夫妇之爱。对丈夫来说,他是“游子思乡”,对妻子来说,就叫“思妇”,是留在家中形单影只的主妇,只有苦苦地思念她远方的丈夫,而且知道这一生再不可能重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