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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要质询吗,布莱尔先生?”

“不,法官先生。我没有问题。”

这引起整个法庭内一阵惊讶和失望的轻微骚动,他们都等着看好戏呢。但原告也无异议地接受了这一行为,那么这自然意味着案子将移交另一法庭受理。

哈勒姆已完成了他的陈述,在那女孩之后,紧接着是佐证证人出庭。

看到女孩被一辆汽车接走的证人,是一个叫派珀的邮局分类员。他在拉伯洛和伦敦之间线路上的一辆邮车上工作,回程途中,他在曼舍尔车站下了车,因为他家就在附近。他当时正沿着穿过曼舍尔的那条笔直的伦敦路走着,然后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在巴士站牌等候去伦敦的巴士。尽管他们之间仍有一段距离,但他还是注意到了那女孩,因为一辆伦敦巴士半分钟之前从他身旁经过,那时他还看不到公交站牌;而后来看到她在站牌那里等车,便知道她一定是错过了刚刚那班车。他继续朝她的方向走去,但离她仍有不少距离,这时一辆汽车从他身旁疾驰而过。他甚至都没有朝那汽车看一眼,因为他当时把关注重点都放在了那女孩身上,考虑着经过她的时候,要不要停下来告诉她那辆去伦敦的巴士已经开走了。接着他看到那辆汽车在女孩身旁慢了下来,女孩弯下身跟车里的人说话,然后就自己坐上车被带走了。

那个时候,他已到了足以看清那辆汽车的距离,但还不足以看到车牌号。反正他也没想过看车牌号,只是很高兴看到女孩那么快就能搭上便车。

他无法宣誓指证那天看到的女孩就是现在眼前的这位,但他自己心里是很确定的。她穿了一件素色的外套,戴了一顶帽子——他认为是灰色的——还穿了一双黑色拖鞋。

拖鞋?

嗯,就是脚背上没有皮带的那种鞋子。

船鞋。

嗯,是船鞋,但他把它们叫作拖鞋(而且还语气明确地表示,要继续称之为拖鞋)。

“您要质询吗,布莱尔先生?”

“不,谢谢,法官先生。”

接下来是萝丝·格琳出庭。

罗伯特首先注意到的是她那庸俗不堪的牙齿,让他想起愚笨的牙医给人装的一副假牙。毫无疑问,从未有谁、也永远不会有谁换掉乳牙后的自然牙齿,像萝丝·格琳的那般粗俗不雅。

看上去法官似乎也不喜欢她的牙齿,于是萝丝很快就不再咧着嘴笑了。但是她的证词相当具有杀伤力。她曾习惯性地每周一去法兰柴思帮忙打扫卫生。在四月的一个周一,她像往常一样在那里工作,晚上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听到楼上什么地方传来了尖叫声。她想可能是夏普太太或小姐出了什么事,便跑到楼梯拐角往上看。尖叫声似乎是从远处传来的,像是阁楼那里。她正打算爬上楼梯,但夏普太太从起居室里走了出来,问她要做什么。她说她听到有人在楼上尖叫。夏普太太说她那是胡说八道,说她出现了幻觉,还质问她是不是该回家了。那时尖叫声停止了,而夏普太太说话的时候,夏普小姐走下楼来。她们走进起居室,夏普太太似乎说了一些什么“应当多加小心”的话。她当时吓坏了,也不太清楚为什么,然后跑到厨房,抓起总是给她留在壁炉架上的工钱,就从那栋房子飞奔了出去。那天是四月十五号。她记得那天的日期,因为她决定下周一再回去那里的时候,就提前一星期告知夏普母女她要辞工的消息,事实上她也那样做了,自从四月二十九号的那个周一,她就不再为夏普母女帮忙了。

罗伯特窃喜,显然她给每个人都留下了糟糕的印象。她那种对戏剧性渲染陈词的明显偏好,那种添枝加叶的得意忘形,显露无遗的恶毒,以及那让人生厌的着装。不幸的是,这跟在她之前站上证人席的那个克制、理智而高品位的女孩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从观众的表情看来,他们把她归类为邋遢、放纵的女人,没人会相信她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