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血字的研究(第4/6页)

“哦,顺便说一声,不要再白费力气瞎猜了,这里根本就没有女子出现过。血字的意思是‘复仇’,而不是什么‘瑞契儿’!”说完,福尔摩斯就带着我离开了现场。

回去的路上,我忍不住问福尔摩斯:“你是怎么得来的那些信息?”

“观察。”福尔摩斯咬着烟斗笑着说,“我发现有两道马车的痕迹,其中一道很深,证明是昨天晚上的痕迹,因为这里已经一个星期没有下雨了。巡警们说案发后再没有马车经过,这就说明车痕是凶手和死者一起来时乘坐的。”

“至于新的马蹄铁嘛,”福尔摩斯嘿嘿一笑,“那是因为新换的马蹄印特别清晰。只是一般人不注意这些细节罢了。”

“喔。”听了福尔摩斯的解释,我一下明白了许多,忍不住又问,“凶手的身高你从哪里看出来的呢?”

“一个人的身高是可以从他的步子的长度来测量的,另外从他站在那里在墙上写字的高度也可以判断出来,因为一般人都会写在与自己视线平行的地方,现在字迹距离地面是六英尺,证明他身高是不会低于六英尺。”

哎呀呀,真好,听福尔摩斯分析案子真是一种很好的享受,如同看魔术表演一样,让人觉得精彩不断。

第二天刚吃完早饭,过道里和楼梯上就传来杂乱的脚步响,还有房东太太的抱怨声,我站起身来张望,“发生什么事了?”

福尔摩斯得意地说:“没事,是我的侦缉队贝克街分队。”

说话间,六个孩童冲了进来,他们看上去又脏又坏,像是六条小泥鳅,站在那里扭动不停。

福尔摩斯站起来,冲他们喊:“立正!”六条小泥鳅立刻像一条线似的站成了一排。

福尔摩斯又喊:“队长维金斯出列汇报。”

一个看上去十分精明的小男孩向前跨出一步,高声喊:“报告,没有找到让找的马车夫。”

福尔摩斯点点头,拿出一些先令来:“继续寻找,不找到不算完喔。现在把工资拿上继续去找吧。”

小孩子们高兴地上前领到了自己的“工资”,嬉闹着像一窝小耗子一样跑下楼去。

“别小看这些孩子。”福尔摩斯严肃地说,“他们搜索消息的能力要超过几打警察呢。他们可以到处乱跑,什么地方都可以去,什么事情都可以想法打听到。别看他们淘气,他们很机灵,像针尖一样,无孔不入,可以做很多重大的事情呢。”

“向我道喜吧,我已经找到凶手了!”葛莱森突然闯进房来,抓住福尔摩斯的手晃个不停。

原来,葛莱森从死者锥伯的遗物中看到他的帽子很新,就拿着帽子找到了他买帽子的商店,又从商店的记录上找到了死者以前租住的房东。在和她们的谈话中,他发觉两位女房东很不自然。他抓住这一线索,顺藤摸瓜,终于追问出死者在她们这里租住时曾多次调戏房东的女儿,昨天他的恶行被女孩的哥哥看到了,曾拿着木棍追打锥伯,而且当晚很晚才回来。所以房东母女听说锥伯死了,还以为是女孩的哥哥做的呢。葛莱森喜出望外,立刻去找女孩的哥哥,可他坚决不承认自己杀了锥伯,说他追到门口时,那家伙已经逃上一辆马车跑了。而他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朋友拉去喝酒,所以才回家很晚。葛莱森当然不会相信他的话,直接把他拘捕了。

葛莱森正在得意扬扬,雷斯垂德也来了,不过,他是垂头丧气地来的。因为他追查的约瑟夫.斯坦节逊,也就是被害人的秘书,昨天晚上也在旅馆被人杀害了。

有个送牛奶的小孩路过那里,曾见过一个红脸膛的高大男子,正沿着梯子从三楼窗户上下来,不慌不忙的,那小孩还以为是个木匠呢。

葛莱森听完,脸都臭了。因为这个消息无疑证实了他找到的凶手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