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血字的研究(第3/6页)

距离凶案发生的空房子还有一百米左右,福尔摩斯就坚持下了马车,在泥泞不堪的路上走来走去,两眼茫然地注视着地面,一会儿蹲下来比较马车的痕迹,一会儿检查地上的脚印,忙得不亦乐乎。我冷眼旁观,认为他纯粹是在装模作样。因为那泥泞的路上即使有凶手的脚印也早已被踏乱了,根本分辨不出什么。

葛莱森从房子里跑出来迎接我们,他是一个头发浅黄、皮肤白皙的高个子。他热情地握住福尔摩斯的手,欢快地说:“你来了,真是太好了,我把现场保持得很好,一切都没有动。”

“可是那条小路除外。”福尔摩斯说,“我想你肯定是觉得从那里找不出什么线索了才没有保持现场吧。”

葛莱森躲躲闪闪地说:“我负责房子里的事,外面的归雷斯垂德先生管。”

福尔摩斯嘲弄地笑了一下,问:“你没有坐马车来吗?”

“没有,先生。”

“雷斯垂德也没有吗?”

“他也没有,先生。”

“那么,咱们到屋子里去瞧瞧。”

房子里没有任何摆设,空荡荡的,由于长久没人居住,灰尘堆积了很厚,光线也很昏暗。餐厅里光光的地板上僵卧着一个男子的尸体,约有四十多岁,中等身材,黑黑的卷发,留着短硬的胡子。死者紧握着双拳,两臂伸张,两腿死死地蜷在一起,僵硬的脸上露出龇牙咧嘴的可怕表情,看上去十分痛苦。

福尔摩斯在尸体前跪下来,检查尸体。他神情很严肃,这里摸一摸,那里按一按,还抬起死者的头嗅了嗅他的嘴唇。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宣布尸体检查完毕。

葛莱森派人进来抬尸体,“叮咚”,从尸体身上掉下一枚戒指。葛莱森把它捡起来,看了一眼,立刻大喊:“哈哈,被我发现了。一定是有个女人来过这里,这可是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哟。”

没想到福尔摩斯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就弯下身去检查死者的随身物品。葛莱森闹了个没趣,只好嘟嘟囔囔地自己把戒指收了起来。

死者名片夹上的名字叫锥伯,是个相当有钱的家伙。他身上的两封信是一家轮船公司通知开船时间的,一封是寄给他的,另一封是寄给约瑟夫的。从信上通知的时间相同不难看出,他们是约好要一起到纽约去。

福尔摩斯又仔细询问那些警官几个问题,并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到这里来!”伦敦警察厅的另一个侦探雷斯垂德欢喜地跑了过来,他身材矮小,结实有力。

“到这里来看,朋友们!”他兴奋地领着我们来到前厅,在壁炉的位置附近停下来。他点燃火柴,照亮墙面,墙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词,“拉契(RACHE)”!

“你们有什么看法?”雷斯垂德得意得像马戏班的班主似的炫耀着自己的把戏。

“这算什么发现,没有任何意义。”葛莱森嘲弄地说。

“那是因为你妒忌我的发现!我认为这是凶手故意留下的,这应该是一位女子的名字,‘瑞契儿’!不然,请福尔摩斯先生说说看。”雷斯垂德激动地反驳说,他们两个人立刻面红耳赤地争吵了起来。

福尔摩斯兴奋地吹了声口哨,不理会他们的吵闹,迅速拿出卷尺和放大镜检查这个血字,他有时测量墙壁,有时趴在地上放大一些尘土。我在一旁看着他的行动,觉得他像一只猎犬在丛林中活动,跑来跑去,寻找属于它的猎物。

福尔摩斯一直折腾了将近二十分钟,最后又把血字的每一个字母都仔细查看了一遍,这才满意地把工具收了起来。

“别再吵了,伙计们。”福尔摩斯点燃了他的桃木烟斗,轻松地说,“这是一件毒药谋杀案。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男人,穿粗皮方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发现,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如呆头鹅一般听得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