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旧约》及其他(第5/14页)

浑身长满毒疮,坐在炉灰里挣扎的约伯的梦,正是我们人类做了几千年的那个痛苦的梦,诗意的梦。没有这个梦,我们将只能停留在野兽的阶段。

牛虻的魅力

第一次阅读《牛虻》是在三十多年以前,这本书成了使我走上文学道路的为数很少的几本启蒙书之一。仔细地回忆起来,令我整个青少年时代如醉如痴的,是书中那种英雄主义的激情,那种追求高尚到了忘我,突出个性到了刻意的境界。在我们那个灰色的、集体大一统的、毫无生气的、令人沮丧的时代里,外国小说《牛虻》成了我们那死气沉沉的日常生活中的一抹亮色,一捧甘泉。情窦初开的少年们发现了一种新的、完全不同于自己已有的生活的活法,他们深深地感到,这种来自西方的情操对于自己具有那样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在一个丧失了希望、前途茫茫的社会里,这些少年们不甘堕落,一心想要“学好”,但他们又没有人可以仿效,社会给他们提供的那些榜样因其空洞和不着边际并不能打动他们。于是自然而然地,成千上万纯洁的青少年们出于热情的本能选择了西方革命者牛虻,作为自己理想追求中的偶像。书中那遥远而陌生的异国风情,那令人大开眼界的个性描写(虽然在今天看起来不乏幼稚之处),那迥异于本国文学的对于人性的大胆袒露,以及对于人性中不可调合的矛盾的渲染,对于我本人精神上的成熟和后来的发展,可以说是起了很大作用的。一个人的一生中,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所读的书,人不能因为自己后来发展了就蔑视自己的过去,所有的人都摆脱不了自己的影子。我对《牛虻》一书的作者,永远心存非同一般的感激,因为它和我那艰难而脆弱的青少年时代紧紧地联在一起,不止一次地给我以蔑视现实的力量,直到后来逐渐为另外的一些偶像所取代。那就像一场接力赛跑,精神不断地从同质的精神那里获得动力,永不停歇地奔向它的归宿。

三十多年以后我又重读《牛虻》。《牛虻》是一个离奇的故事,一段曲折惨痛的经历,一种情感的戏剧性的演绎,一类信仰的崩溃与重建。但又决不止于此。只要眼界开阔一些,就可以看出,主人公亚瑟的奇特经历,以及他成熟后的对于宗教的激烈到神经质的反抗,仍然是以宗教中的原罪感作为底色而演绎出来的。由此也就不难看出,宗教与人性仍然是可以完全相通的。亚瑟的出生是一种罪,是以欺骗作为他存在的前提,觉醒后的亚瑟以自己整个一生的反抗来揭穿骗局,来为自己赎罪,最后终于用自己的牺牲来证实了他的信念。这个模式也许完全不同于宗教提倡的生存模式,却属于艺术生存的模式(或近似于);然而两种模式又有着血缘的联系,甚至可以说是“异道同归”。天才的作家以父子这种血缘来作为牛虻与蒙泰尼里对立与依存的前提,也就将最极端的冲突安排在那种铁的统一之中了,其结果可想而知。所以与其说这样的小说揭露了宗教的“虚伪”,还不如说它描绘的是宗教与人性之间那种既势不两立,又始终依存的痛苦体验。作为西方人,他们的宗教感是融于血液里面的东西,这一点我们中国人很难体会到,所以浅层次的阅读很容易将这样一部才华横溢的小说看做是向宗教的挑战,而它实际的内涵要深得多。读者只要忠于自己的艺术感觉,就会遇到这个问题,即,牛虻的全部的反抗,甚至他那种刻意为之的残酷,都是为了证明一个信念:人的尊严是最高的尊严;人的精神可以战胜肉体;宇宙中因为有了人,一切才有了意义;人不需要怜悯,只需要尊重。然而作为大主教的亲生儿子的牛虻,在他那可怕的人生经历中建立起来的这种信念,难道真的同他从前的,也就是他父亲的信仰完全无关并相反吗?血缘的关系真的已经完全斩断了吗?作者给我们的是对这个问题的相反的启示。身为革命志士的牛虻,正是由于血液里头那种改变不了的宗教感,才鬼使神差般地选择了“做牺牲”这条不归路,最后终于宿命般地同他的精神之父蒙泰尼里殊途同归。或者说他是以反宗教的表面形式同他血液中的宗教感达成了最后的同一。人活着就要斗争,就免不了亵渎宗教(有时要杀人),但即使如此,也比用观念来压制人,不让人活要好。牛虻在牺牲前对蒙泰尼里说的那番肺腑之言就是想用自己的艺术人生来感动他,让他也像自己那样生活;但父亲的生命已经献给了宗教,他不能答应儿子。然而这两种人生又是多么相似啊,就连结局也是一样,最后他们都以肉体的牺牲走完了自己的路。于是牛虻那种种的矛盾行为,他对蒙泰尼里又痛恨又深爱的深层心理,他那不可思议的赴死的做法,全都从根源上得到了解释。以父子关系做背景的艺术与宗教的关系,充满了对称的激情,作品因此获得经久不衰的魅力。有一点值得疑问的是蒙泰尼里最后的讲演,以及他将圣体砸在地上的举动。我认为作者在此处也许为某种意识形态主宰而偏离了她的艺术感觉。以蒙泰尼里大主教的德高望重,他对于《圣经》教义的精深理解,他对耶稣始终如一的忠诚,即使是丧子的悲痛使他的精神崩溃也很难设想他会有这样的举动。不过他死于心脏破裂却是非常合理的,所以这点小破绽可以说是瑕不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