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莎士比亚(第3/11页)

结局一直在延误。当然不是由于世故,也不是由于懦怯,而是由于作为一个活人,王子没法脱离生活。生活是什么?生活就是内心的两个对立面的厮杀,那种厮杀发生在以丹麦王国为象征的心的监狱里,既阻碍又推动着王子的事业的最后完成,“之”字形的、由一张一弛造成的轨迹就是厮杀过程中所留下的。

幽灵给王子指出了复仇之路,实行起来才知道复仇的含义是寸步难行。于是冲撞,在冲撞中自戕,在自戕中同幽灵进行那种单向的交流,把“复仇”两个字细细地体味。原来复仇是自身灵魂对肉体的复仇:凡是做过的,都是不堪回首,要遭报应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应该消灭的。然而消灭了肉体,灵魂也就无所依附,所以总处在要不要留下一些东西的犹豫之中。首先杀死了莪菲丽亚的父亲,接着又杀了莪菲丽亚(不是用刀),然后再杀了她的哥哥……细细一想,每一个被杀的人其实都是王子的一部分,他杀掉他们,就是斩断自己同世俗的联系,而世俗,是孕育他的血肉之躯的土壤。尘缘已尽的王子终于在弥留之际向那虚幻的理念皈依。那过程是多么的恐怖啊,囚徒高举屠刀突围,砍向的是自己的躯体。然而又怎能不突围呢?怎能怀着满腔的冤愤不明不白地活或者死?人心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冲动和理智总是恰好相反?为什么它们之间的拉锯已持续了几千年,还没有锯断坚强的神经?为自己造下监狱的囚徒,他到底要干什么?哈姆雷特不知道。他只能听从心的召唤,那神秘的召唤将他引向他要去的地方——黑暗的虚无,然而他还活着。活着就是延误,报仇雪耻只是理念的象征,牵引着他往最后的归宿迈步。

被幽灵启蒙之后,对心的囚禁才真正被王子意识到了。意志过于顽强的哈姆雷特没法真的发疯,所有的“疯”都是被意识到了的,即使是事后的意识。然而这种“疯”又同俗人常说的“装疯卖傻”完全不同,因为它确实出自心的冲动。一边冲动一边意识,这就是“监狱”的含义。确实,如果没有强力的、自觉的监禁,灵魂的舞蹈就没法展开,连理念也会随之消失。“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作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仪表和举止是多么端正,多么出色!论行动,多么像天使!论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之华!万物之灵!” 22 为了朝这个大写的“人”的方向努力,哈姆雷特才自愿将自己变成囚徒,否则就只能成为“乱爬在天地之间”的东西。丹麦城堡里长年见不到阳光,到处散发出腐败的霉味,但它里面确实也孕育了像先王和哈姆雷特王子这样的,如太阳般灿烂的一代英才,他们发出的光,刺破了世间的乌烟瘴气,显示了人性不灭的真理。这样的监狱是阴森的,也是高贵的。

……一个糊涂蛋,可怜虫,萎靡憔悴/成天做梦,忘记了深仇大恨/不说一句话;全不管哪一位国王/叫人家无耻地夺去了一切所有/残害了宝贵的生命!我是个懦夫吗/谁叫我坏蛋,打破我的脑壳/拔下我的胡子来吹我一脸毛/拧我的鼻子,用手指直戳我的脸/骂我说谎? 23

延误中的每一刻,心都要受到这种严酷的拷问、煎熬,监狱的刑罚官铁面无私,人是无处可逃的。人在逼迫下一步步交出他最心爱、最珍贵的一切:爱情、亲情、友谊,直至最后交出肉体。不要设想会有丝毫的赦免,相反,刑罚只会越来越可怕,如果你的意志承受不了,你就只能放弃做一个“人”的努力,沦为单纯的“乱爬在天地间”的东西。所谓“英雄本色”就是这种无限的忍耐力,这种致命的钳制之中的冲动——每一次的冲动都被自己冷酷地扑灭,到头来仍然要死灰复燃,向命运发起更猛烈的冲击。由此哈姆雷特的命运形成了这样的模式:忍耐一爆发一再忍耐一再爆发。如果不是戏剧的需要,这个过程是不会终结的。爆发只是一瞬间的事,而忍耐,构成了他的日常生活,他成了历史上最忧郁的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