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在天堂里遇见的第二个人(第3/11页)

他学会了抽烟。他学会了行军。他学会了跨绳索桥的时候,肩膀上同时扛着一件大衣、一台收音机、一支卡宾枪、一副防毒面罩、一个机关枪三脚架、一个背包和几条子弹带。他学会了喝最难喝的咖啡。

他学会了几句外国话。他学会了把东西啐得老远。他还体会到了一个士兵在第一场战斗之后幸存的那种神经兮兮的狂欢,士兵们相互拍打着,微笑着,好像战争结束了——我们可以回家了——他也经历了第二场战斗之后幸存的那种沮丧,那时,他才意识到,战争不是打一仗就完事了,后面还有越来越多的战斗。

他学会了用牙齿吹口哨。他学会了在岩石地上睡觉。他知道了疥疮实际上是令人作痒的小疥虫钻到了你的皮肤里,尤其是如果你一整个星期都穿着同样的脏衣服。他知道了人的骨头从肉里露出来的时候,确实是白色的。

他学会了飞快地祈祷。他学会了把给家人和玛格丽特的信放在哪个口袋里,以防他的战友发现他死掉之后找不到这些信。他知道了,有时候,他正在跟一个战友在掩体里悄声念叨肚子饿,下一秒钟,嗖的一声微响,战友倒下了,他的饥饿便不再成问题了。

随着一年变成两年,两年靠近三年,他知道了,当运输飞机即将把他们放下的时候,即使再强壮结实的男人也会呕吐。他还知道了,指挥官们在战斗的头天晚上也会说梦话。

他学会了怎么抓俘虏,虽然他从来不知道怎么成为一个俘虏。然后,在菲律宾岛上的一个夜晚,他的小队遭到了猛烈的火力袭击,他们分散开找掩蔽,天空被照得通亮,爱迪听到一个战友躲在沟里像小孩子一样地呜咽着,他朝他喊,“别哭啦,行不行呀!”随即意识到一个敌人正站在他战友的头顶,用枪指着他的脑袋,爱迪感到脖子上一阵冰冷,他身后也站着一个敌人。

上尉捻熄了香烟。他比队伍里的其他人年长,当了一辈子军人。他修长的身材,坚挺的下颏,以及昂首阔步走路的姿态,使他看上去像一位电影明星。大部分士兵都还算喜欢他,虽然他脾气暴躁,惯于紧贴着你的脸大声叫喊,让你看到他被烟叶熏黄了的牙齿。然而,上尉永远允诺,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不会让任何人掉队”,士兵们对此甚感宽慰。

“上尉……”爱迪又说道,依然震惊不已。

“一点没错。”

“长官。”

“不用那样叫。但是,很感激。”

“已经……你看起来……”

“跟你上次见到我的时候一样?”他咧嘴一笑,然后,朝树枝后头啐了一口。他看到爱迪脸上茫然不解的神情。“没错,在这上头啐什么呀。你也不会生病。你的呼吸永远不变。还有,饭好吃极啦。”

饭?爱迪摸不着头脑。“听我说,上尉。肯定是搞错啦。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我在这里。我一生默默无闻,明白吗?我做维修。我多年住同一套公寓。我负责维护游乐车,‘阜氏巨型摩天轮’、‘疯狂过山车’、无聊的小飞船。没有任何值得我骄傲的东西。我不过是随波逐流。我想说的是……”

爱迪咽了口唾液。“我在这里干什么?”

上尉用他那双红通通亮晶晶的眼睛望着爱迪,爱迪忍不住想问上尉另一个问题,这是蓝皮人让他想到的问题:上尉也是他害死的吗?

“你知道,我一直想知道,”上尉手摸着下巴说道,“我们小队里的人——他们保持联系了吗?威林翰?莫顿?史密迪?你后来见过他们吗?”

爱迪记得这些名字。事实是,他们没有保持联系。战争会像磁铁一样将人们粘合起来,同样也会将他们排斥开。战争中的所见所为,有时他们只想忘掉。

“讲实话,长官,我们都散伙了,”他耸耸肩。“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