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6/8页)

“两年前我们办过一件匿名信案子,”纳什说,“当时也是格里夫斯巡官帮的忙。”

我看到格里夫斯面前的桌子上散落着一些信件,显然都被他仔细检查过了。

“这种案子的难点,”他说,“就是收集这些匿名信。收到信的人不是把信丢进壁炉,就是根本不承认收到过信。这很愚蠢,你知道,害怕跟警方打交道。但这里有很多人这样。”

“不过目前我们已经有不少信了,足以着手调查。”格里夫斯说。

纳什从兜里掏出我刚给他的那封信,递给格里夫斯。

格里夫斯看完信,把信放在桌上,满意地说: “非常好——真是好极了。”

换成是我,可不会如此赞扬这些惹来麻烦的信,不过专家可能有其独到的视角。这种满篇谩骂淫秽之词的肮脏东西竟能给某些人带来乐趣,我觉得很有趣。

“我认为,手头的信息已足够我们展开调查了。”格里夫斯巡官说,“我想嘱咐各位,如果再接到匿名信,请立刻送到警察局来。另外,如果听说其他人收到匿名信——尤其是你,医生,请特别留意你的病人——努力劝他们把信送来。目前我已经有——”他伸出手指点着桌上的信,“一封辛明顿先生的,两个月以前收到的; 一封格里菲斯医生的、一封金奇小姐的、一封马吉太太的、一封三冠酒店的女侍詹妮弗·克拉克的,以及辛明顿太太、巴顿小姐和银行经理,都收到过信。”

“非常有代表性。”我说。

“毫无新意,和其他案子大同小异。这封信和那个女帽商店的女人写的很相似。这封和我们在诺桑伯兰那个案子中发现的信差不多——最终发现是一个在校女学生写的。说实话,各位先生,我真希望看到一些‘新’东西,别总是这些陈词滥调。”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2] ”我喃喃说道。

“太对了,先生,如果你干我们这一行,就会知道这句话完全正确。”

纳什叹了口气,说: “是的,确实如此。”

辛明顿问: “关于写信人的身份,你们是不是已经很确定了?”

格里夫斯清了清嗓子,发表了一小段讲话。

“这些信有几个共同点。先生们,我可以在这里一一列举一下,也许能让你们想到些什么。这些信的正文是从同一本书上剪下来拼成的。是一本很旧的书,我认为是一八三〇 年左右出版的。这样做的目的显然是不想被人认出笔迹,如今大多数人都知道,笔迹鉴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不过这种伪装在专家眼里根本算不上什么。信封上没有明显的特征,信纸上没有指纹。也就是说,除了投递人员、收信者和一些零乱的指纹之外,没有任何共同的特别指纹。由此可见寄信者非常谨慎,操作时戴了手套。信封上的字是用温莎七号打字机打的,机器老旧,‘a’和‘t’两个字母和其他的不在一条直线上。大部分信是从本地投寄的,或者直接放入信箱,因此写信的人就在本地。写信者为女性,我认为年龄在中年或以上,很可能——这一点不是很确定——未婚。”

我们充满敬意地沉默了一两分钟。

然后我说: “打字机是最有用的线索,对不对?在这种小地方,要找出来并不困难。”

格里夫斯巡官难过地摇了摇头,说: “那你就错了,先生。”

“不幸的是,”纳什督察说,“那部打字机太容易找到了。它本来是辛明顿先生在办公室里用的,然后他送给了女子学校,任何人都很容易接触到。这里的女士们常常去女子学校。”

“难道不能从……呃,打字习惯判断出什么吗?你们是这么说的吧?”

格里夫斯点点头。

“是的,可以——但这些信封是写信者用一根手指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