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法的研究(第2/4页)

“是的,我还记得。”我热诚地答道,“那是我有生以来从未遇到过的奇案。我已经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成了一本册子,还起了一个非常新颖的标题:《血字的研究》。”

他不满意地摇了摇头,说道:“我大致地看了一遍,说实话,我真的不敢恭维。侦探术——或者说应该是一门精确的科学,人们应该用同样冷静而并非感性的方法对它进行研究。你为它渲染上了一层传奇色彩,结果就像是在几何定理当中掺杂了恋爱传奇一样。”

“但是其中确实有像小说那样的情节,我绝不能歪曲事实。”我反驳道。

“有的事实可以省略,或者说要把重点显示出来。这个案子里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我如何从事实的结果当中找到原因,再经过周密的分析与推断从而破解此案的过程。”

我心中很是不快,因为我撰写那篇短文原本是想让他高兴,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却因此受到了批评。坦白地说,是他的自负把我给激怒了,他对我的要求似乎是这样的:我的著作一定要完全用来描述他个人的行为。在我们俩同住贝克街的那几年里,我曾经不止一次地感觉到我这个伙伴在沉默和说教的态度中,总是隐藏着一丝傲慢与自负。我不想再多说什么了,只是坐在那里抚摩我那带伤的腿。我的腿曾经被子弹打穿,虽然不影响行走,但一遇到天气变化就会感到痛苦难忍。

“最近一段时间,我的业务已经发展到欧洲大陆了。”停顿了片刻之后,福尔摩斯填满了烟斗,缓缓地说道。“上个星期,有个名叫福朗斯瓦·勒·维亚尔的人向我请教,你可能知道,最近他在法国侦探界已经崭露头角。他有着凯尔特民族特有的敏感性,但是缺乏提高技能所必需的广博学识。他向我请教的是一桩有关遗嘱的案子,很有意思。我介绍了两个比较相似的案子给他作参考:一件是1857年里加城的案子,另一件是1871年圣路易城的案子。这两个案子的案情为他指出了破案的方向。这是今天早上收到的他的感谢信。”说着,他递给我一张弄皱了的外国信纸。我看了一下,这封信里夹杂着许许多多的恭维话,到处都是“伟大”、“高明的手段”、“有力的行动”等表示那个法国人的热情、仰慕与赞颂的话。

“他像是一个在跟老师说话的小学生。”我说道。

“唉,他对我为他提供的帮助评价过高了,”歇洛克·福尔摩斯轻声说道,“其实他自己也有很高的才能。一名理想的侦探家所应具备的条件,他已经具备了三分之二。他具备观察与推理的能力,而唯一欠缺的就是学识,这个,他以后还是能够得到的。现在,他正在把我写的几篇短作翻译成法文。”

“你的作品?”

“难道你不知道?”他笑道。“非常惭愧,我曾经写过几篇专论,都是技术方面的。你是否还记得那一篇:‘论不同种类烟灰的辨别?’在那里面,我列举了一百四十种雪茄、纸烟、烟丝的烟灰,此外还用彩色插图来说明各种烟灰之间的差别。在刑事案审判中,这可是经常出现的证据,有时甚至会成为整个案子最重要的线索。如果你回想一下杰弗逊·侯波案件,你就会认识到:辨别烟灰,对于破案或多或少是有一定帮助的。比如说,你如果能确定在一起谋杀案当中,凶手是抽印度雪茄的,那么,这显然就大大缩小了你的侦查范围。印度雪茄的黑灰与‘鸟眼’烟的白灰之间的区别,在经过专门训练的人眼里,就好像白菜与土豆的区别一样明显。”

“在观察细微事物方面,你的确具有非凡的才能。”我说。

“我意识到了它们的重要性。这个就是我撰写的有关追踪足迹的专论,里面提及了用熟石膏保存足迹的方法。这是一篇新奇的小论文,讲的是一个人的职业会对他的手形造成影响,里面附有石匠、船员、木刻工、排字员、织布工以及磨钻石工人的手形插图。这些东西对于科学的侦探术来说是有重要意义的,尤其是在遇到有无名尸体的案件以及探索罪犯身份时,都能派上用场。噢,我刚才只顾着说我的嗜好,让你觉得心烦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