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项狄传》序[1]: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位这样的叔叔(第2/6页)

大多数时间里,读者的印象都是斯特恩不知道他的小说会往哪里发展。但是有很多勤勉的评论家,如维克多·什克洛夫斯基(Victor Shklovsky)[2],都已从文本的某些线索以及该书的叙事结构着手,来证明斯特恩对这部小说进行了最精心的策划。因此,让我们来看看,小说第八卷第二部分叙述者就这一主题是怎样说的:今天的世界上,给作品写开头有几种不同方式。我相信我选择的是所有方式里最佳的一个,至少它与宗教最为接近。因为,我所做的就是写下第一个句子,然后把第二句交给无所不知的上帝去完成。

整个故事都遵循着同样的逻辑,永远跑题——跑题跑得如此频繁,我们简直都可以说,该书的主题恰恰就是跑题。但是,如果斯特恩能猜到,或许有些像我这样的家伙会强迫他在此问题上说个究竟,他就会马上又去改变主题。

那么什么是主题?

如果小说家跑题,我们会觉得厌烦。我们就喜欢那样去抱怨。毕竟,只要我们厌倦了某部小说,我们就会说它脱离了主题。但是,某部小说失去吸引力,原因很多。有些读者直打哈欠,是因为小说喜欢长篇大论地描写自然;有些人觉得乏味,是因为性方面的内容太少,而有些人却恰恰相反。有些人会觉得极简约派的小说家们令人烦恼不已,有些人则抱怨作家对于混乱的家庭细节给予了太多关注。一部小说能否引人入胜,并不在于上述几种性质的存在与否,而取决于作者的风格和技巧。换言之,小说可能关乎一切。《项狄传》就是这种类型的书:一本关乎一切的书。

我们不应忘记,这种“关乎一切”实际上遵循着确定的逻辑。作家很有可能会把所有内容都塞入一部小说里。但即便如此,只要作家偏离了主题,花过多时间表述他要说的东西,或者添入了不必要的细节,我们读者就会开始厌烦,并且失去耐心。(在《项狄传》中,不耐烦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斯特恩老喜欢说他写作是为了驱赶无聊。)斯特恩之所以可能在书中写尽一切(尽管该小说的叙事结构不同寻常,但仍能激起我们的兴趣),就是因为我之前提到的奇特的声音。这本书是奇谈与假意说教的糅合,前一分钟我们在听托比叔叔的冒险经历,下一分钟我们则又会看着特里斯特拉姆的父亲在星期天给爷爷的钟上发条。随着尚未出生的特里斯特拉姆·项狄逐渐与小说家斯特恩合为一体,当作者开始讲述特里斯特拉姆的故事时,作者头脑中转瞬即逝的想法也就都为我们大家所知晓了。

那么跟我们说作者的故事

劳伦斯·斯特恩是一位贫困潦倒、未受任命的军官之子。1713年,他出生于爱尔兰,并和家人一起在爱尔兰和英格兰多个驻军城镇度过了幼年岁月。十岁以后,他再也没有回过爱尔兰。十八岁时,他的父亲去世,家中越发贫困。一位远亲希望这个男孩能在教堂谋个职位,于是在他的帮助下,斯特恩得以继续在剑桥学习神学和古典文学。毕业时,出身寒微的他在几位有亲戚关系的著名神职人员帮助下,进入了英国国教会。二十八岁时他与伊丽莎白·拉姆利结婚。他的孩子中只有女儿莉迪亚得以幸存。1760年,斯特恩发表了《项狄传》,时年四十七岁。在此之前,除了妻子的忧郁症,他的生活里没有任何引人关注的事情。

不管是属于英国国教会还是属于逊尼派,牧师的故事自然会体现明确的、来自圣典的道德标准。因此,牧师讲故事总是带有目的,那种目的是我们的道德家和有社会责任心的评论家们想在文学中寻找的。我们听努鲁拉伊玛目大人的星期五布道,是因为他有目标、有道德经验要传授,而其他方面的重要性则在其次,如他的技巧、他的眼泪、他打动或吓唬我们的能力、他的声音,以及他叙述的本事,等等。因此,斯特恩表现出了令人吃惊的新颖和创意:尽管身为牧师,他还是发明了一种可以称为“没有目的的故事”之形式。他的写作不朝向某个特定目的,即授人以经验教训,而仅仅是为了讲故事本身的快乐。更有甚者,他使用这种现代人酷爱的写作方式竟然是有意而为的。没有目的不是失败,因为这其中已经包含了目的,它本身就是目的。这就是他与那些只会胡扯的空谈者的差别,尽管在他的声音和举动中,也有不少东西会让人联想到空洞的闲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