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仁王(第4/9页)

法河难得出头,而‘贫富相济’之论一出,立即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一时间堂中议论纷纷,许多勋贵、僧道都在趁机说话。

且说,事到如今,因为几位计划外的大臣的额外发挥,这场《白蛇传》的剧情发展早已经超出了预计,但赵玖也好,沉默了许久的几位宰执也罢,却都没有什么太过于出位的言论与表达,反而有些喟叹之色……原因很简单,很多事情,他们已经在之前半月间,反复讨论好多次了。

今日这些言论,激烈的也好、持重的也罢、大义凛然也行、无耻至极也成,并没有超天子和宰执们之前的详细讨论!

而且荒唐的一件事情在于,他们非常清楚,无论是‘利出一孔’,还是‘实践为准’,又或者是法河的那套高利贷是‘贫富相济’的无耻理论,居然全都出现在他们的讨论之中……换言之,即便是最高层,也都有分歧,而且每一个理论,都貌似是对的,最起码在一定范围内是对的!

真的是对的。

当时天子和宰执们讨论这件事情的逻辑是这样的:

国家第一要务,讨论来讨论去就是充裕财政;

而充裕财政就要开辟新财路;

开辟新财路就只能从有产者这里取利;

而要从有产者这里取利,就不该强取豪夺,更不能自己执法犯法,那是真的毁弃根本,而是应该用合法合理的手段夺取有产者最大、最快捷,却也最无耻的经济收入手段,以利出一孔的基本理念,纳为国政,让国家来赚这个钱;

这个生意,或者说聚敛手段,只能是高利贷,那么想要快速、大量拓宽财政,就应该是让国家来取代这些有产者占据高利贷市场。

而当时说到这个地步,赵玖和几位宰执立即就意识到了……自古以来就是那些套路,人王安石想的比他们早好几十年。

于是,讨论立即又演变成了对《青苗法》的讨论。

但是,还是那句话,《青苗法》作为王安石变法的核心,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一部分人,也就是赵官家一开始的时候了,还有张浚,跟眼前的陈康伯一样,坚持认为,《青苗法》的失败是触及到了有产者的核心利益,引来了有产者和旧党的联盟,所以失败是纯粹政治上的失败。

眼下未必不能施行。

而与此同时,几乎每个老成的务实官员都对此持坚决反对态度……吕好问、赵鼎、刘汲、李光,甚至包括如今职责在军事多些却又有着丰富地方执政经验的陈规,都坚决而明确的表达了态度,那就是《青苗法》的失败,跟法规本身是有直接关系。

《青苗法》本身就是不行的。

问题出在哪里呢?

道理越辩越明,在争论了许多次,做了许多笔记后,此时的赵玖早已经想明白了关键所在,并且渐渐改变了态度,然后与几位宰执在大略上达成了共识,或者大家说相互说服了对方——问题其实在于官僚体系。

而官僚体系与《青苗法》的失败关系又可以从两个角度分析。

首先,是皇权不下乡,作为皇权的延伸,执行法律的官僚体系真要是依法依规的话,是无法在乡间跟这些有产阶级对抗的,老百姓也更信任和服从这些寺庙、地主,而即便是在市井中,基层官吏也很难与经营多年的豪商抗衡。

从这个角度来说,确系是反动势力太过强大。

然而与此同时,不得不承认的一点是,与寺观、地主、豪商相比,官僚末梢,或者说基层官吏恐怕才是这个时代最反动的一群人!

且不说什么一定要收现钱、可着三成的上限放贷等等等等,最可怕的是,他们在执行青苗贷的时候,常常会直接改为恶意摊派,更有一部分恶吏,这种政策和其他政策在他们手里没有任何区别,都只是自己用来兼并土地、讹诈钱财的手段而已……甚至,青苗贷用起来更方便,更具操作空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