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归途(第2/7页)

达达尼昂脸一沉。

“你感到不高兴?”阿托斯问道。

“是的,坦率讲我不高兴,”达达尼昂答道,“那匹马能有朝一日让别人在战场上认出我们。它是一个物证,一个纪念。阿托斯,你错了。”

“哎!亲爱的朋友,”火枪手说道,“你设身处地为我想一想吧,我无聊得要死。再说,老实讲,我不喜欢英国马。得啦,如果仅仅是要让某个人认出我们,那么,鞍子就够了;那个马鞍子可真是相当出色。至于那匹马嘛,没有了就没有了,总可以找出理由解释清楚的。真见鬼!一匹马总要死的,就当我那匹患鼻疽或皮鼻疽死了吧。”

达达尼昂仍然板着脸。

“这真叫我不痛快,”阿托斯接着说,“你似乎很看重那两匹马,而我干的事还没讲完呢?”

“你还干了什么?”

“我输掉了我那匹马,九比十,你看这比分!于是我又想拿你那匹来赌。”

“是么,我希望你克制了这个想法,对吗?”

“没有,我立刻将这想法付诸实行了。”

“啊!真有你的!”达达尼昂不安地嚷起来。

“我下了赌注,又输了。”

“输了我的马?”

“输掉了你的马,七点对八点,差一点——这句俗话你是知道的。”

“阿托斯,你真糊涂,我向你发誓。”

“亲爱的,昨天我对你讲我那些愚蠢的故事时,你才该对我这样说,而不是今天早晨。我把马连同全套鞍具都输掉了。”

“真气人!”

“且慢,你根本不明白,我只要不固执,就是一个很出色的赌客,可是我偏偏固执,就像喝酒一样,我固执地……”

“可是,你什么也不剩了,还拿什么去赌?”

“有呀,有呀,朋友,我们还剩下你手指上那枚闪闪发光的钻石戒指,我昨天就注意到了。”

“这枚钻石戒指!”达达尼昂叫起来,赶紧用手捂住那枚戒指。

“我是行家,因为我自己曾经拥有几枚钻石戒指。我估计你这枚值一千比斯托尔。”

达达尼昂吓得半死,严肃地说道:“但愿你绝没有提我这枚钻石戒指吧?”

“恰恰相反,亲爱的朋友。你知道,这枚戒指成了我们唯一的财源:用它我可以把我们的鞍具和两匹马再赢回来,而且路费也不用愁了。”

“阿托斯,你气得我都发抖了!”达达尼昂嚷道。

“因此,我向对手提起你这枚钻石戒指,其实他也注意到了。亲爱的,你也真是,手指上戴着一颗天上的星星,还想不让人家注意到!这怎么可能!”

“你就说结局吧,亲爱的,你就说结局吧!”达达尼昂说道,“说实话,你这样不紧不慢真要我的命!”

“我们就把你这枚戒指分成十份,每份一百法郎。”

“啊!你想开玩笑,想考验我吧?”达达尼昂说道,他气得头发倒竖,就像《伊利亚特》之中阿喀琉斯被弥涅耳瓦气的那样①——①《伊利亚特》相传是荷马所作的诗史。阿喀琉斯是希腊神话中攻打特洛亚城的英雄,而弥涅耳瓦是罗马神话中相当于雅典娜的庇护手工艺的女神。

“不,我不是开玩笑,真见鬼!我真希望你也像我一样!我有半个月没有端详过人的脸了,整天成瓶地灌酒,灌得昏头昏脑。”

“这并不是拿我的钻石戒指去赌博的理由,是不是?”达达尼昂说道,一面神经质地哆嗦着捏紧拳头。

“请听结局吧:一共十份,每份一百比斯托尔,十次掷完,要翻本就另外加钱。我掷了十三次就彻底输了。十三次!十三这个数字对我从来就不吉利。正是七月十三日曾经……”

“畜生!”达达尼昂从桌子旁站起来骂道。白天的事使他忘记了昨天晚上的事。

“别急嘛,”阿托斯说,“我当时想好了一个计划。那个英国佬是个怪人,早上我看见他在和格里默交谈。格里默告诉过我,那英国佬企图雇他去当跟班。所以我就拿格里默和他赌,把沉默寡言的格里默分成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