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政治(第3/4页)

去年秋天,C、D、E搬进来。很快,他们融入了我们厨房的优良传统,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向孤陋寡闻的Steve展示了没有最脏只有更脏。到这个阶段,说实话,我反而豁然开朗,出离愤怒了。我反正是很少做饭了,搞乱厨房的“黑手”同时也成了自己行为的“受害者”——劣币驱逐良币以后,他们自己用厨房最多啊。这跟红卫兵当年砸烂一切公检法之后没有了斗争对象于是开始内讧一个道理。想到这里,想到A要去收拾B丢的垃圾,C要把菜板放在D弄脏的柜台上面,我简直有点幸灾乐祸了。

两年来,无论在理性说服期,还是愤怒声讨期,出离愤怒期,面对这个厨房,作为一个政治学的博士生,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一个理性、和谐、正义的公共秩序是否可能?如果可能,它的条件是什么?如果不可能,它的障碍是什么?

这个问题,亚里士多德想过。孔子也想过。制度学派的诺斯想过。新儒家的政治家李光耀也想过。我相信那些刚从森林里跑出来的类人猿,为一块没撒盐的烤肉而掐作一团时,也想过。我觉得,不把这个厨房问题想清楚,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政治哲学家。

因为人性里面有自私的成分,所以要建立一套奖罚机制,引导人们理性地趋利避害。这就是制度主义的观点。比如,如果我们规定,每打扫一次卫生,发奖金100块,估计大家都得抢着去打扫了。又比如,如果我们规定,凡是不打扫卫生的人,都要挨一个黑人肌肉男的暴打,估计大家也都硬着头皮去打扫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个社会需要私有产权来实现责权利明晰,需要政府、警察和法院来强制实施法律。

如果相信人都是有强烈集体观念的,或至少能够被说服得有集体观念的,那就不需要奖罚制度了,有“思想改造”就行了。像我这个政治辅导员那样,与大家苦口婆心地畅谈人生理想,从马克思的无产阶级意识,谈到毛主席的学习雷锋好榜样,从以德治国讲到和谐社会,害得大家头痛欲裂精神恍惚,宁愿老老实实去打扫厨房,也不愿听我的哄嘛密嘛密哄,那当然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

但是显然,我的“思想改造”行动失败了。这就要回归制度了。如果我能够慷慨地每天花100美元“悬赏打扫”,或者雇用一个黑人肌肉男每天跑到我们厨房来举哑铃,制度当然就解决问题了。问题是,我没有,就是有也舍不得提供这个钱。如前所述,我们的合同里面明文规定了做饭以后必须打扫卫生,应该说是有相关制度的。但是问题是,这个制度实施的成本太高了。从道理上来说,如果我把这个案例提交给学校的住房办公室,闹到把他们扫地出门,这是一个对他们不打扫卫生的制度惩罚。但是,我要“立案”,必须首先揪出在他们这群人当中到底哪一个或者哪几个是真正的、持续的“凶手”,这就意味着我每天要在厨房里守着,看谁做了饭,谁没有打扫卫生,而我们这个厨房,大家做饭时间可以从早上8点蔓延到午夜2点,我没有时间精力,就是有也舍不得提供这个时间精力去站在厨房守株待兔,更不要说这其中可能牵涉到的正面冲突、死不认账、他们联合倒打一耙、与住房办公室的周旋、时间上的漫长周期。作为一个“理性人”,对我来说,更“划算”的做法,是少做饭、少去厨房、狂吃沙拉和中国外卖而已。

这就是说,虽然“思想改造”失败了,但是“制度奖罚”的成本也太高。这个时候,还有什么力量能够维持一个“和谐厨房”呢?事实上,我住在这个宿舍前三年的经历,证明了一个“和谐厨房”不是不可能的呀。我想来想去,就想到一个最平庸的解释:自觉。而责任的自觉、公德心、对制度条文的尊重、对他人的体谅、对环境的爱护,说到底,是一个文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