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L(第3/5页)

我也笑起来。我喜欢狗。有时候我希望自己是狗。当然,更多时候希望自己不是。

“那你靠什么……维持呢?”

“你是说我的能量来源?”

我点点头。

“我有储备能量。就像你们的蓄电池。按人类时间计算——”它用手指碰碰脸颊,“大概能用五十年。”

五十年。五十年后我八十二岁。

“五十年很长吗?”它问。

“不算很短。”

“五十年后会怎么样?”

我想了想,“我会死掉,一般来说。”

“哦——”它用一只手捂住嘴,瞪大眼睛,“太好了。”它放下手,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这么说,我们可以一起死。”它说。

一个月后,我决定把它改成她(在脑海中)。虽然没有用来区分性别的生殖器官(某些功能退化),但它身上散发出一种极其自然的女性气质。至少我这么觉得。也许这是一种错觉。一种自我暗示。也许对gay来说正好相反(但不管怎么说,我不是gay)。

到了第二个月,我已经彻底适应了她的存在。适应到我几乎已经忘了以前是怎样一个人生活的(虽然确切地说,我依然是一个人)。没有任何人发现我的秘密。从表面上看,我的生活没有任何变化。我依然朝九晚五地上班,依然独来独往,依然定期去超市和书店。总之,一切都和以前一样。

但一切又都不一样了。

我想我喜欢上了她。不,不是爱,“爱”这个词过于严重。仅仅是喜欢。或者说习惯。或者说需要。而这种需要——我对她的需要——实际上来自她对我的需要。也许是因为我从未觉得被谁需要过。没人需要我。这个世界上我想不出有任何人——任何生物——需要我。除了她。

但一天半夜我发现她不见了。我起来上厕所,发现她不在客厅沙发上。我找遍了房间的每个角落。不在。于是我只有裹着睡袍坐在沙发上等(坐在她经常坐的位子上)。半小时后——感觉就像半年——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她穿着我的大衣,用我的黑围巾包住头和脖子,脚上套着我的皮鞋(我的第一反应是觉得她的脚一定挤得很痛)。

“你去哪儿了?”我冷冷地问(虽然我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她轻手轻脚——就像知道犯了错的孩子那样——地脱下大衣,围巾和皮鞋,然后站在那儿,看着我,眨了眨眼睛。

“下楼转了转。”她说,“书全都看完了。一个人也没碰见,你放心。”

我摇摇头,“你知道外面有多危险吗?他们什么事都做得出。他们会把你……”我说不下去了。

这次事件直接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我又买了一面墙的新书架(及新书),二是我决定带她出门做一次旅行。我们决定去海边。冬天的海边人应该不多。而且她说想看看地球上最伟大的景观(我想来想去只能是海)。我们一起上网给她买了全套服装(能整个遮住头部的帽子和围巾,大墨镜,宽松的羽绒服,灯笼运动裤,最大号的手套和棉靴)。我请了一周的年休假。我订了一家可以直接走到海滩的酒店。我租了辆SUV,特意选在半夜出发。我们听了一路的摇滚乐。天快亮时,穿过摇滚乐传来海涛声。

下车时,她看上去既像木乃伊又像迈克尔·杰克逊。

我们走进房间的第一件事就是拉上窗帘。然后我打电话对前台说我朋友有惧光症,而且极端过敏,所以请服务员不要来打扫房间。然后我开始睡觉,她则靠在我旁边看书(我订的是大床房)。我很快就睡着了。

开始几天我们只敢半夜去海边(虽然我们似乎是唯一的游客)。白天我睡觉,她看书。有次醒来我看见她背对着我,正在透过阳台落地窗帘的缝隙看外面的海。

我看了好一会儿她的背影。然后我说了一声“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