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爱(第6/8页)

首先有对家、对我们成长的地方、对曾经是我们的家乡(这个家乡可能有多处)的爱,既而有对其邻近地区、类似地区的爱,对过去的相识、熟悉的景物、声音和气息的爱。注意,对我们来说,这最多是爱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或北爱尔兰,只有外国人和政治家才会说“英国”。吉卜林说“我不爱我的帝国的敌人。”真是虚伪可笑!谁会说我的帝国?伴随着这种乡土之爱的,其实是对其生活方式的爱:爱啤酒、茶、篝火、带包厢的火车、不带武装的警察等等一切,爱当地的方言,爱自己的母语(稍次于爱方言)。正如切斯特顿所说,一个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被外国人统治,与不希望自己的房屋被烧毁原因相似,因为要数算他因此会失去的一切,“无法计量”。

对这种情感,我们很难找到合理的理由去谴责。正如家庭使我们超越了自我之爱,乡土之爱使我们超越了家庭之爱。当然,这不是纯粹的仁爱。它的爱邻人,是指爱本地的邻人,而不是基督所说的邻人。但是,一个人若连自己看到的同乡都不爱,对未曾看到的“人”就更不大可能太爱了。所有自然的情爱(包括乡土之爱),都可能与灵性之爱为敌,但也可能是对灵性之爱的预备和模仿,(打个比喻说)是在训练灵性肌肉,也许将来上帝要将其派上更大的用场,正如女人小时候照料洋娃娃,长大了照料孩子一样。也许有一天,你需要弃绝这种爱,剜出你的右眼。但要这样做,你首先必须具备眼睛,没有眼睛、只有一个模糊的“感光”点的受造物很难理解这节严厉的经文的意义。

当然,这种爱国主义没有丝毫的侵略性,它只要求不受干扰,只在保护爱的对象时才会诉诸武力。任何人只要稍具想象力,这种爱国主义都会激发他对外国人的友好,因为,我若意识不到别人和我一样有权利爱他的家,我怎么可能爱自己的家?一旦你意识到法国人喜欢吃咖啡甜点,就像我们喜欢吃咸肉炒蛋,那就祝福他们,让他们吃好了。我们最不愿意的是让处处变得和自己的家一模一样,家若和别处无异,就不成其为家。

爱国主义的第二种成分是一种特定的对待本国历史的态度。我指的历史是大众想象中的历史——祖辈们的丰功伟绩。记住马拉松;记住滑铁卢;“我们操着莎士比亚的语言,不自由,毋宁死。”这种历史,我们觉得既赋予了我们责任,又给予了我们信心:我们绝不能低于先人为我们立下的标准;既然是其子孙,不低于那个标准就大有希望。

这种情感的信誉不及纯粹的爱家,每个国家的真实历史都充满着卑劣、甚至可耻的行径。英雄故事若被视为历史的代表,会给人一种错觉,其自身也往往经不起严格的历史考证。因此,以辉煌的过去为基础的爱国主义,是“拆穿家”最佳的攻击对象。随着知识的增长,这种爱国主义要么突然崩溃,转化为幻想破灭后的愤世嫉俗,要么靠故意的无视史实来维持。然而,在许多关键时刻,众多的人显然因为它,表现得异常出色。对这种爱国主义,谁能予以谴责呢?

我认为,一个人从历史形象中获得激励,同时又不至被它欺骗、因之骄傲,是有可能的。历史形象的危险性,与人们误将它当作或以它代替严肃系统的历史研究的程度成正比。把故事就当作故事来传诵和接受是最好的。我的意思不是说,故事只能作为纯粹的虚构来传诵(毕竟,有些故事是真实的)。我的意思是,我们应该将重点放在故事本身,放在那些能够激发想象力的画面、能够坚固意志的榜样上。听故事的小学生应该能够隐约感觉到(虽然无法用言语表达),他是在听英雄传奇。让他为那些“打下帝国江山的英雄事迹”振奋吧(最好是在“课外”)。然而,英雄事迹不同于“历史课”,也不是对帝国政策的严格分析,更不是为帝国政策辩护,我们将其区分得越开越好。我小时候有一本书,里面画满了彩色插图,书名叫《我们岛国的故事》。我一直认为这本书的名字很恰当,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教科书。在我看来,向年轻人一板一眼地灌输明知是虚假或偏颇的历史,是十分有害的。这些所谓的历史,不过是英雄传奇,经过粗劣的伪装后被拿来充当教科书上的史实。以这种方式培育的爱国主义情感,一旦持续下去,便会有害,但不会在受过教育的成年人心中维系长久。伴随这种灌输潜入的,还有一种心照不宣的观念,即认为其他国家没有与己媲美的英雄;甚至可能还有一种信念,相信自己可以名副其实地“继承”一种传统(这无疑是十足蹩脚的生物学理论)。这些都几乎不可避免地导致第三点,我们有时候也称之为爱国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