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爱(第4/8页)

真正重要的是“气息”或“灵魂”。自然爱好者想尽可能全部获得自然在每个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向他们传达的各种信息。在他们看来,单调凄凉、狰狞恐怖的景色与富丽眩目、优美和谐的景色同样宝贵。即便一个地方毫无特色,这种缺乏特色本身也会得到他们的积极反馈,这是自然向他们传达的又一信息。他们敞开自己,体验每一片乡间、每一个时辰本身的特色,希望把这个特色融入自己,让它将自己全然浸透。

像众多其他的体验一样,这种体验在十九世纪被尽情讴歌之后,已经遭到现代人彻底的批驳。我们不能不赞同那些“拆穿家”的观点,即,华兹华斯在不以诗人,而是以哲学家(或半个哲学家)的身份讲述这种体验时,说了一些愚蠢至极的话。除非我们已经找到证据,否则,认为花朵喜欢所呼吸的空气,便是愚蠢。倘若花朵喜欢所呼吸的空气,它们无疑既能享受快乐也能感受痛苦,进一步这样认为就更加愚蠢。同样道理,多数人不是从“春天树林的脉动”中学习到道德哲学。

即便学到,那也未必是华兹华斯赞同的道德哲学,可能是残酷竞争的道德哲学。我认为,一些现代人学到的正是如此。对他们而言,只要自然能够唤起“血液中邪恶的神灵”,他们就爱它,因为在那里,性、饥饿、单纯的力量在无情无耻地运行。

你若以自然为师,它会将你已定意要学的东西教授给你。换句话说,自然并不施教。显然,以自然为师的倾向极易嫁接到所谓“爱大自然”的体验之上。但仅仅是嫁接。当我们真正为自然的“气息”和“灵魂”左右时,它们并不揭示任何道德。在自然中,你会体验到无法抗拒的快乐、难以承受的辉煌、昏暗惨淡的凄凉,你若定要从中求得什么哲理,尽情去求索好了。自然对人的唯一命令是:“看,听,注意。”

这个命令常常被误解,让人们创立出各种神学、泛神学、反神学(所有这些都可能被拆穿),这本身并没有真正触及到“爱大自然”这种体验的核心。他们——无论是华兹华斯派,还是崇尚“血液中邪恶神灵”的人——从自然中获得的是一个象征,一种由意象组成的语言。我指的不只是视觉意象,那些“气息”、“灵魂”本身就是意象,有力地表现了恐怖、阴郁、欢乐、凶残、贪欲、无邪、纯净。每个人都可以用这些意象来表达自己的信仰,我们应该从别处学习神学和哲学(我们常常从神学家、哲学家那里学习,这并不奇怪)。

但是,当我说“用这些意象表达自己的信仰”时,我指的不是像诗人那样,用自然来作直接或间接的比喻。实际上,我也可以说,用它们“填充”我们的信仰,或者说,通过它们,使我们的信仰“具体化”。倘若没有来自自然的这些体验,很多人(我是其中之一)在表白自己的信仰时,就没有任何言语藉以表达。自然不曾告诉我存在一位荣耀、具有无限权威的上帝,我只能通过其他方式得知这点。但是,自然让我认识到什么是荣耀。除了自然之外,我不知道自己还能通过什么其他途径明白这个词的含义。倘若未曾见过万丈深渊和嶙峋峭壁,我就不知道何谓“敬畏”上帝,以为“敬畏”上帝不过是稍稍谨慎以保安全而已;倘若自然不曾唤醒我内心的某些渴望,依我所见,我现在所谓的对上帝的“爱”很大一部分绝不会存在。

当然,基督徒可以这样借助自然远远不能证明基督教是真理。我想,那些为“邪恶的神灵”所左右的人,同样可以借助自然来证明自己的信条。这正是我所强调的:自然并不施教。有时候,真哲学也许可以证明对自然的体验的正确,但是,对自然的体验绝不能证明一种哲学是真哲学。自然无法证明(或者说,不以我们正在谈论的这种方式证明)一个神学或形而上学命题的正确,她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该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