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芳汀 第七卷 商马第案件 九 一个拼凑罪状的地方

他走上一步,机械地反手把门拉上,立着估量他目前的情况。

这是一间圆厅,灯光惨暗,容积颇大,时而喧嚣四起,时而寂静无声,一整套处理刑事案件的机器,正带着庸俗、愁惨的隆重气派,在群众中间活动。

在厅的一端,他所在的这一端,一些神情疏懒、穿着破袍的陪审官正啃着手指甲或闭着眼皮;另一端,一些衣服褴褛的群众,一些姿态各异的律师,一些面容诚实而凶狠的士兵;污渍的旧板壁,肮脏的天花板,几张铺着哔叽的桌子,这哔叽,与其说是绿的,还不如说是黄的;几扇门上都有黑色的手渍。几张咖啡馆常用的那种光少烟多的植物油灯挂在壁板上的钉子上,桌上的铜烛台里插了几支蜡烛,这里是阴暗、丑陋、沉闷的;从这一切中产生了一种威仪严肃的印象,因为就在这里,大家感受到那种人间的威力和上苍的威力,也就是所谓的法律和正义。

在这群人里,谁也不曾注意他。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唯一的一点上,那就是在庭长左方、沿墙靠着一扇小门的那条木凳上。那条凳被几支烛照着,在两个法警间坐着一个人。

这人,便是那个人了。

马德兰并不曾寻找他,却又一下就看见了他。他的眼睛不期然而然地望到了那里,仿佛他事先早知道了那人所在的地方。

他以为看见了自己,不过较老一些,面貌当然不是绝对相似,但是神情和外表却完全一模一样,一头乱竖着的头发,一双横蛮惶惑的眸子,一件布衫,正象他进迪涅城那天的模样,满面恨容,好象要把他费了十九年时间在牢内铺路石上攒起来的怨毒全闷在心中一样。

他打了个寒噤,向自己说:

“我的上帝!难道我又要变成这个样子吗?”

这人看去至少有六十岁光景。他有一种说不出的粗鲁、执拗和惊惶的样子。

门一响,大家都靠紧,为他让出一条路,庭长把头转过去,望见刚进来的人物正是滨海蒙特勒伊的市长先生,便向他行了个礼。检察官从前因公到滨海蒙特勒伊去过多次,早已认识马德兰先生,也同样向他行了个礼。他呢,不大注意,他头昏目眩,只呆呆地望着。

几个审判官,一个记录员,一些法警,一群幸灾乐祸赶热闹的面孔,凡此种种,他在二十七年前都曾见过一次。这些魔鬼,现在他又遇见了,它们正在躜动,他们确实存在。这已不是他回忆中的景象,不是他思想上的幻影,而是一些真正的法警,真正的审判官,真正的听众,一些有血有肉的人。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地步,他见到往日的那些触目惊心的景象以及实际事物所能引起的一切恐怖,又在他的四周再次出现,再次活动。

这一切东西都在他面前张牙舞爪。

他心胆俱裂,闭上了眼睛,从他心灵的最深处喊道:“决不!”

造物弄人,演成悲局,使他神魂震悚,烦乱欲狂,并且坐在那里的那个人,又恰是他自己的化身!那个受审判的人,大家都叫他做冉阿让!

他的影子在他眼前扮演他生命中最可怕的一页,这种情景,真是闻所未闻。

一切都在这里出现了,同样的布置,同样的灯光,审判官、法警和观众的面目也大致相同。不过在庭长的上方,有一个耶稣受难像,这是在他从前受判决的时代公堂上缺少的东西。足见他当年受审判时上帝并不在场。

他背后有一张椅子,他颓然落下,如坐针毡,惟恐别人看见他。坐下以后,他利用审判官公案上的一堆卷宗,遮着自己的脸,使全厅的人都看不见他。现在他可以看别人,而别人看不见他了。他渐渐安定下来,他已经完全回到现实的感受中来,心情的镇定已使他达到能听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