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师命(第4/8页)

这个她可不敢点头,只顾讨好着,“夫子门生三千,能相中我,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只是我粗蠢,怕体会不得夫子苦心,白白浪费夫子精力。”

他嘴角流露出一点若有若无的笑意,“既然知道自己的短处,说明笨得不算厉害,还有救。日后自省,长些眼色,处处留心,也好少挨些骂。等你有所成,届时再物色郎子嫁出去。慕容是天下第一家,不能讨个傻妃。若问师从何人,我可丢不起这个脸。”

她张口结舌,话说得太透彻了,叫她惶恐不安得很。嫁进慕容家非她所愿,其实找个像六兄一样淡泊名利的人也不错。慕容氏除了夫子以外个个野心勃勃,她不觉得配了这样的男人会有什么幸福可言。担惊受怕着,若能登极文昌殿也罢了,万一败北,落个死无全尸。

“夫子教诲,学生铭记于心。”她自己虽有主张,可惜轮不到她提出异议。夫子很强势,向来说一不二。她又是个温暾水,没有死到临头,她也懒得想那么长远的事。

他背过身去,颀长的身条站得笔直。天青色的猞猁大氅衬着这皑皑白雪,十足方正齐楚的君子之风。

弥生巴巴儿看着他等示下,他隔了半晌方道:“明日你就及笄了,我这里有几句忠告。从前小,和同门笑闹在一处不打紧,往后要有忌讳了。食不同案,寝不同榻,交谈避视线,相隔三尺半。这是女子要遵守的教条,你可记得住?”

她听了福下去,自发退后好几步,“学生谨遵师命。”

他倒一怔,看来很会活学活用。听明白了,立时派上用场了。他咳了声,“年下回来后可读了什么书?”

她闷头道:“读了《拾遗记》和《博物志》,只是还未读完,回头带到邺城去。”

“既然读了《拾遗记》,我且问你句最简单的。‘夫人好学,虽死犹存;不学者,虽存,谓之行尸走肉耳。’这句作何解?”他饶有兴趣地望着她。

她垂眼答:“依学生的见识,任末是倡导活到老学到老。若是好学,虽死了,还和活着一样。但若是不好学,见识浅薄,活着也和行尸走肉一样。”

他点点头,“《博物志》呢?如今读到哪里?”

她想了想道:“我正想问夫子,‘蜀南多山,弥猴盗妇人’,可是真的?把大道上的漂亮女子偷回去做妻子,生了孩子还送到娘家抚养。人和猕猴能够通婚吗?”

这倒问住了他,“不过是神怪传说,自然不可信。人怎么能和兽类通婚?即便通了婚,也不能生下后代来。”

这样一问一答很有些趣味性,只是她并不正眼看他。虽合乎他的要求,此刻却又不得人心起来。她对他唯命是从是好事,但不懂得变通就是愚忠愚孝。显然她需要避忌的人里并不包括他,她竟连这个都不懂!

“尊长教诲时,目光游移闪躲是为藐视。”他沉着脸,“你可在聆训?”

她木讷地抬头,“夫子刚才不是说……”

“我是你师尊,不是你同窗。”他一道眉挑得老高,“你没有听清我的话,孺子不可教!”

她惶惶然,想辩驳,到底没敢张嘴。横竖再说什么他都有办法让她哑口无言,谁叫人家是夫子,她是学生呢!她佝偻着身子,只觉一口气泄到了脚后跟。再反省一下,大约真的是自己疏忽,会错了意。她怀着十二万分真挚的表情作揖,“夫子我错了,是我糊涂,请夫子息怒。”

他振了振袖,“这里面有说头,不单同窗,还有陌生男子跟前也是这样。目不斜视,端庄有礼,才是大家闺秀的做派。”

她总结出一个规律来,他说什么都接受,态度诚恳、唯命是从,就保得住她少受斥责。她越发地低眉顺眼,“学生愚钝,这样的事还要夫子亲自教导,学生惭愧,对不起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