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缪斯(第2/4页)

然后警察沿着队伍边看边说,你没法操,回家吧。你没法操也走不动。你似乎能操,留下。你走,你走。等一等,给我等一等,看你走路这样子,似乎是挨操的。屁眼小子,滚吧,你,你最好留下。他指的是我。他们抓了我们三个,把我们扔进一辆面包车里,我还是光着的。我说让我穿件衬衫吧,警察说行啊,朋友,我们会给你找条小内内的。我女人给我送来了裤子和衬衫,一个警察告诉我,但那些衣物看着太好,不像贫民窟的货色,所以我们留下了,他们说。然后一个警察扇她耳光,说你也长进点儿吧,别和贫民窟的男人睡觉了。我们在监狱里待了一个星期才被放出来。他们踢我的脸,用警棍揍我,抽我卵蛋,用九尾鞭打我,就好像他们是白人奴隶主,弄断了我同胞的右手。那只是第一天,他们对我们还算客气的时候。我从头到尾一直光着,他们看着我的裸体开玩笑。

第七天的事情是这样的:那女人改变说法,声称是特伦奇城的男人强奸了她,她不想起诉,于是警察就放我们走了。监狱里没人和我说话,警察到最后也没道歉。我回到哥本哈根城的第一天,一个警察过来,掏出左轮开枪,说他维护和平,我向你们保证我有枪。但他们不知道我们在贫民窟里早已精通射击,就像《十二金刚》里的士兵。我看过那部电影,看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警察后来放弃、撤出丛林的时候,我开枪打了两个警察,一个在脑袋上,另一个在卵蛋上,因为我要他余生中再也没法用他的鸡巴。

事情就是在这儿发生的。歌手同胞,不,不是他,而是另一个人,放话说请我们去歌手家。光是这件事本身就不寻常了。脏辫现在去上城区了,只有特定的人物才会得到邀请,都是大人物或顶级枪手。但这次邀请大家的不是脏辫,而是脏辫的那位同胞,他邀请海克尔,海克尔说他需要五六个人跟他一起去。歌手家是我见过的最大的一幢屋子。我跑上去抚摸墙壁,因为墙壁在说快来摸我。那一趟我的第一次实在太多,大部分我都记不清了。我第一次去上城区。我第一次走上希望路。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身穿漂亮衣服的女人在街上走来走去。我第一次见到歌手家。我第一次见到拉斯塔打扮的白种女人。我第一次看见有家有业的人怎么过日子。但歌手没露面,只有他那位同胞和一群我从没见过的人,甚至有白人在。他说事情很简单。赛马在牙买加是个大买卖,人人都知道。我们要这么动手:冠军骑手也许会赢,也许会输,但假如你押他输,下重注,结果他真输了,你能拿到的钱多得连你做两次梦都想不到。多得足够贫民窟的每一个男人都能给他女人买一张丝涟的美姿床垫。

我当然不关心床垫。我只是想在屋里而不是室外洗澡,我想去看自由女神像,想穿正宗的李牌牛仔裤,而不是小贩自己缝商标的地摊货。不,这些也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钱,多得足够让我不再想要钱。在室外洗澡是我他妈愿意在室外洗澡。能让我说丝涟床垫是狗屁,还有更好的床垫你连见都没见过。我可以觉得美国是个好地方,我虽然自己不去,但可以让美国人知道只要我想去就随时都能去。因为我受够了看见其他人活得像是有权铺张浪费,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什么动物。我想要足够多的钱,等我杀死他们,身上有的是钱,根本不在乎杀人。绑架骑手,和他讲讲道理和人生,那位同胞说。

赛马日是星期六。星期二,海克尔开车带我和另外两个人去开曼纳斯公园赛马场。冠军骑手练习完刚出来,我们就冲上去抓住他,用枕套罩住他的脑袋,把他塞进车里,带着他离开。我们带他去下城区一个废弃的仓库。海克尔把枪插进骑手的嘴里,插得太深,骑手险些呛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