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第2/3页)

杀手出现了,一双呆滞的细长眼,两排锋利的牙齿,他们游过它身边时,斯特莱克领略了这头黑鳍鲨的慵懒和冷漠,并惊叹于它光滑流畅的轮廓。他知道,若不是戴夫铁了心去摸一把,它肯定会满足于游弋在蔚蓝色的大海。

那道伤疤今天还在:鲨鱼咬掉了戴夫小臂上的一大块肉,他右手的大拇指一直有点不听使唤。但这并不妨碍他干活儿:戴夫如今是布里斯托尔的一位土木工程师,他和斯特莱克每次回家仍去维多利亚酒馆喝酒,那里的人都称他“哥们儿”。普尔沃斯从骨子里固执、任性、喜欢猎奇,空闲时间还去潜水,但不再去招惹大西洋的姥鲨了。

斯特莱克床上方的天花板有一道细细的裂缝。好像以前从未留意过。他目光追寻着裂缝,脑海里却浮现出海底的黑影和突然涌现的一股黑血,以及戴夫无声惨叫时剧烈挣扎的身体。

他想,欧文·奎因的凶手就像那头黑鳍鲨。案子里的那些嫌疑者中间并无疯狂、任性的嗜血者。他们谁都没有从事暴力活动的前科。

一般尸体出现时,经常可以通过追踪有前科者找到嫌疑人,但在这个案子中,所有嫌疑人都没有血迹斑斑的过往可供警方像饿狗一样追寻。这个凶手是更罕见、更离奇的禽兽:隐藏自己的本性,直至被激惹到一定的程度。欧文·奎因像戴夫·普尔沃斯一样,不小心戏弄了一个沉睡的凶手,惹火烧身。

斯特莱克曾多次听到这句老生常谈:每个人都有杀戮的本性。他知道这纯属无稽之谈。诚然,对有些人来说,杀人易如反掌,能够带来快感:他就遇到过几个。几百万人被成功训练去结束别人的生命,他,斯特莱克,就是其中一个。人们一般因机会而杀人,为获得好处,或为保护自己,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发现自己有杀戮的能力,但也有一些人,即使在极度的压力下,也会戛然而止,无法利用优势,抓住机会,打破那个最关键的最后禁忌。

斯特莱克非常清楚捆绑、攻击和肢解欧文·奎因需要什么样的心理素质。凶犯竟然在不被察觉的情况下完成作案,并成功消除证据,而且似乎未表露出很大的压力或负罪感,引起别人的注意。所有这些都说明凶犯具有危险的人格特征,一旦被激惹,会变得高度危险。但他们相信自己没有受到察觉和怀疑,所以不会对周围的人构成新的威胁。但如果再次触碰……比如说,触碰到欧文·奎因曾经触碰的地方……“该死。”斯特莱克低声骂一句,赶紧把烟扔进旁边的烟灰缸,不知不觉中烟已烧到手指。

那么下一步做什么呢?斯特莱克想,既然“逃脱罪案”的线索不存在,他就必须查寻“走向犯罪”的线索。既然从奎因之死的结果中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就应该好好看看他生前的最后几天。

斯特莱克拿起手机看着,深深叹了口气。他问自己,能用其他方式获得他寻找的第一个情报吗?他在脑海里过了一遍熟人名单,飞快地做出取舍。最后,他没有太大热情地断定,首选的那个人最有可能给他带来收获:他那同父异母的弟弟亚历山大。

他们共有一个父亲,但从未生活在一个屋檐下。阿尔比斯特莱克小九岁,是乔尼·罗克比的婚生子,这就意味着他们俩的生活没有交集。阿尔曾在瑞士接受私立教育,现在有可能在任何地方:在罗克比位于洛杉矶的宅邸,在某个说唱艺人的游艇,甚至也可能在澳大利亚的某个海滩,因为罗克比的第三任妻子是悉尼人。

阿尔虽说是他的同父异母弟弟,却表现得比任何人都更愿意跟这位哥哥缔结关系。斯特莱克记得腿被炸断后阿尔到医院来看望他;那次见面很尴尬,但想起来心里还是暖暖的。

阿尔到医院时带来了罗克比的提议,其实发邮件也能说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