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她是一个极度自信、十分幽默风趣和伶牙俐齿的女人。

——本·琼生,《爱碧辛,又名安静的女人》

那天晚上,斯特莱克双手握拳深深地插在口袋里,顺着黑暗、寒冷的河岸朝弗林特大街走去,虽然已经很累了,而且右腿越来越酸痛,但他的步子还是很轻快。他后悔离开那间安静而明亮舒适的卧室兼起居室;对这个晚上的出行能否有收获也并无把握,但在寒霜凛冽的冬夜的薄雾中,他还是再次被这座古老城市的沧桑美所震撼,从童年起,他的心有一部分是属于这里的。

在十一月这个寒冷刺骨的夜晚,人工旅游景点的痕迹已被抹去:

十七世纪门脸的老钟小酒馆,菱形的窗玻璃闪着灯光,散发出一种高贵的古朴韵味;圣殿酒吧标记顶上的那条龙的剪影屹然挺立,在群星璀璨的夜空衬托下,轮廓那么鲜明、勇猛;远处,圣保罗教堂的圆顶在迷雾中闪耀,如同一轮正在升起的月亮。斯特莱克朝目的地走去时,旁边高高的砖墙上的那些名字诉说着弗林特大街的黑暗历史——《人民的朋友报》《敦提信使报》——可是卡尔佩珀和他的记者同僚们早就被逐出他们原来的家园,搬到了沃平和金丝雀码头。如今霸占这一地区的是法律,皇家法院虎视眈眈地盯着下面这个匆匆走过的侦探,它是斯特莱克这一行当的最高殿堂。

斯特莱克怀着这种宽容而又莫名伤感的情绪,朝马路对面标志着家乡柴郡奶酪正门的那个黄色圆灯泡走去,然后经过狭窄的通道走进店门,一边低头避开那个低矮的门楣。

一进门是一个贴着护墙板的逼仄空间,墙上挂着一排古色古香的油画,通向一间小小的前厅。斯特莱克猫腰进去,躲闪着那个破旧的“本酒吧只欢迎绅士”的木头牌子,立刻就有一个脸色白皙、身材娇小的姑娘朝他热情地打招呼。她裹着一件黑大衣蜷缩在壁炉旁,脸上最突出的是一双褐色的大眼睛,两只白白的小手捧着一个空酒杯。

“妮娜?”

“我就知道是你。多米尼克对你的形容一点不差。”

“我可以给你买杯酒吗?”

她要了一杯白葡萄酒。斯特莱克给自己买了一品脱的萨姆·史密斯啤酒,挤过来跟她一起坐在那张不舒服的木板凳上。房间里充斥着伦敦口音。妮娜好像读出了他的想法,说道:

“这是个原汁原味的正宗酒吧。只有从没来过这儿的人才以为里面都是游客。狄更斯曾经来过,还有约翰逊和叶芝……我喜欢这里。”

妮娜笑容满面地看着他,他也报以微笑,喝了几口啤酒之后,心头才涌起真正的暖意。

“你的办公室离这儿多远?”

“走路大概十分钟,”她说,“就在河岸边。是座新楼,有一个屋顶花园。那儿肯定会冷得要命,”她想象着那种寒冷,打了个哆嗦,把大衣裹得更紧了,“可是老板总能找到借口不去别处租房子。出版业不景气呀。”

“你说《家蚕》带来了一些麻烦,是吗?”斯特莱克切入正题,一边在桌子底下尽量把假肢伸直。

“麻烦这个词说得太轻了,”她说,“丹尼尔·查德都快气疯了。”

“怎么能把丹尼尔·查德写成一本龌龊小说里的坏人呢。从没有过的事。真的。脑子进水了吧。丹尼尔·查德是个怪咖。他们说他被卷进了家族企业,实际上他原来想当一位画家。真像希特勒。”她咯咯笑着又加了一句。

酒吧的灯光在她的大眼睛里跳跃。斯特莱克认为她就像一只警觉而兴奋的老鼠。

“希特勒?”他问,觉得有点好笑。

“他生气时就像希特勒一样破口大骂——我们是这星期才发现这点的。在这之前,所有的人都只听见过丹尼尔小声嘟囔。他朝杰瑞咆哮,大声嚷嚷;我们隔着几道墙都能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