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狸奴(第2/13页)

人才如今卧了床,克里斯汀服装店又是这样摩登雅致的所在,总不能随便从外面招个不懂“美”的小子过来招待客人,所以叶青春十万火急地裁出一张大红纸,用碗口大的墨字写了一篇招工启事,贴在大门口。

红纸一贴,立刻就有人上门。叶青春前几天到那穷乡僻壤中走了一趟,收上来几大捆土掉渣的土布,本打算用这本乡本土的土物制造出一点东方美,高价卖给他的西洋朋友们,如今也顾不上造美了,每天都要忙里偷闲,接见十几名应聘者。

应聘者数量虽众,然而质量参差,有那谈吐好的,然而相貌不美;偶尔遇了个相貌合格的,又是满口方言,莫说洋话,连官话都讲不清楚。叶青春急到了一定的程度,简直想去画雪斋借个仆人用几个月——金性坚身边有个十八九岁的小男仆,大名不知道,反正别人都喊他小皮,小皮跟着金性坚久了,也有几分雅气,看着不比平常人家的少爷差许多。

叶青春越想越觉得对,这一天他在店门外逡巡不已,差一点就真要去画雪斋借小皮了,可是未等他往画雪斋的方向转,忽听有人问道:“先生,请问这店里是要招伙计吗?”

叶青春抬头一瞧,吓了一跳——不是光天化日见了鬼,是被这位来客惊艳到了!

来客是个青年,看着也就是二十多岁的年纪,身材有点人高马大的意思,然而是有型有款的高大,把一身青布裤褂支撑得又有棱角又有线条,低头看着叶青春,他微微含着笑,脸挺白,浓眉毛,大眼睛是清清澈澈的琥珀色,一头短发有点乱,头顶还有一撮直立着的毛,也是琥珀色的。

“哟!”叶青春盯着他看了半天,“你想到我这儿当伙计?”

青年笑眯眯地一点头:“您是老板?”

叶青春立刻就把小皮给忘到了百里开外。把青年引入店内的一间小休息室里,他将这青年盘问了足有一个多小时,末了得知这青年也姓叶,大名叫做小虎,识数认字,家里本来也是做小生意的,因为新近破了产,所以从北京来了天津,想要自找活路,工钱不拘,只要管吃管住就成。

小虎英俊和气,打扮得也干净,说话声音不高不低,脸上总带着一点若有若无的笑意。叶青春万没想到自己招伙计能招来个知书达理的美男子,自觉着是捡了宝贝,立刻让人出门撕了大门口的红纸,又把厨房后头的一间小屋子收拾出来,安排给小虎居住。

不过半天的工夫,小虎换上衬衫长裤,开工了。

小虎在店里当了三天伙计,结果除了叶青春之外,其余的伙计都不愿意搭理他了。

不因为别的,就因为他太能干了,太殷勤了,太招人爱了。伙计们背地里都说他一头杂毛、两只黄眼,模样很像个杂种,然而女客们肤浅得很,见了小虎就要笑,并不管他杂不杂。见了客人,他能滴溜溜地转成陀螺;见了老板,他更是谄媚,叶青春忙于在店铺楼上的房间里造美,偶尔下楼亮个相,只要是让小虎瞧见了,必定如同李莲英见了西太后一般,恨不得亦步亦趋地搀着叶青春行走。叶青春略微咳嗽一声,小虎已经把茶水送到了他的嘴边;叶青春略微一扯领口,小虎轻摇折扇,向他送出一缕清风。

叶青春活到如今,虽然也一直过着少爷的生活,可还没有享受过这种程度的服侍,不由得飘飘然要发昏。

于是,等到一名伙计这天下午悄悄溜进他的设计室里,向他打小报告时,他嗤之以鼻,根本不信。

伙计的小报告内容如下:“先生,小虎这人不对劲,他夜里总偷着去厨房吃东西。”

叶青春感觉这伙计蠢得令人发指,栽赃都不知道栽个好的:“偷东西吃?他为了什么?咱们这里本来就是管饭的,又没限了谁的饭量,都是管饱吃,他犯得上夜里不睡觉,再去偷几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