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要离开奥美(第2/3页)

广告创意是一项非常主观的产物。说人话就是,我觉得这样好,你觉得那样好,他可能觉得怎样好,最后客户觉得我们都不好。

一篇稿子交上去,你的小头儿(创意组长什么的)就开始提修改意见了,一个文档来回好几遍将内容调到她想要的样子,再呈给客服。嗯,你以为客服都是吃素的吗,哦不,客服用一句“我与客户直接沟通我最懂客户”就能怼死你。再来回改个几轮吧,交到创意总监手里审阅的时候,距离你的初稿已经面目全非。

而总监的心思更不是吾等凡人能猜透的,很有可能(几乎),你已经很努力修改到前面两位同事达成共识的稿子被他再次劈头盖脸地甩下来,就像冷冷的冰雨在你脸上胡乱地拍,绝望的你可能会很想跪在电脑前问苍天问大地问问宿命,写了半辈子的字,怎么就失败到写不出一条大家都说好的微博?

实不相瞒,在我的前期职业生涯里,创意总监实在看不下去了直接自己动手写的情况,发生过不止一两次。

如果侥幸创意总监点头了,你的创意内容像一道众人染指过确保无毒的御膳被小心翼翼呈到客户的面前,碰巧客户心情不好、姨妈来了、今天堵车等一系列不可逆的不爽原因,以及最大硬伤:客户不玩网络,客户不要你那些稀奇古怪的笑点,人家要的是高大上品牌调性,你却整了一个网友喜闻乐见的哈哈哈出来。尴不尴尬,人能买单吗?

又如果你作为一个基层创意人员,有机会亲临会议现场与客户沟通,可能还会惊喜地发现——客户说的,跟客服传达给创意组长再传达给你的,根本不是一回事儿呢!

就这样,过五关,斩六将。我终于学会了收起自己的笑点,按照前些年做销售培训的经验,将产品与品牌放到核心内容中去。终于,我面对的修改意见越来越少了。虽然后来创意总监说我写得越来越不好了,没办法,生存和情怀,我总得选一样啊。这么干的好处是工作的难度降低了,劣势则是当创意逐渐在客户与客服的压力下,成为完全的执行与产出,乐趣自然也随之而减淡了。

工作做到飞起的时候,我是这样一个状态的:端着电脑蹲在会议室里,手指噼啪敲打键盘,结束了以某知名酒店几位总厨的背景以及招牌菜为背景的描写,下一个文档是为主妇们推荐最好用的厨房及卫生间的顽渍克星,并同时为某化妆品牌最新推出的新品构想传播策略。

这么说吧,能干好一个广告创意,是需要多重人格的,因为你经常需要在小屁孩、都市白领、居家主妇、事业型男士、吃货、多位明星粉丝等不同身份中来回切换。想要感染那个圈层,尽可能多地引发共鸣,从而对品牌产生正面的推广促进销售,创作人员必须先投入其中,发自肺腑地去爱你正在为其吹牛逼的产品或牌子。这个环节相较于上面的各种改改改,其实对我这个五六个微博账号持有者(精神分裂)来说,一点儿也不难。

抛开正儿八经的工作内容不谈,这两年来,承蒙创意总监赵圆圆这头傻白羊的照顾,我和几位好朋友——稳稳的蜗牛、骚瑞婆、顾异的、苦逼老湿等在奥美度过了一段非常快乐(人生巅峰的那种)的时光。大家都在的时候,我每天跟渴望出去遛弯的小狗一样迫不及待地想去公司上班,只要我们几个能坐在一起说说笑笑,搬多少砖都不是问题。

还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公司为某餐饮公司琢磨情人节的案子,恋爱秘籍、表白大法、72种套路各种一通忽悠。写着写着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扭过头对身边的阿瑞说:“太讽刺了,一群单身狗还在这巴拉巴拉教别人如何脱单……真的很心酸哎!”阿瑞说:“爱烟你坚强一点,你看看,我一个没出过国的人,还不是正在写迪拜游记吗?”话音未落我们便相视哈哈大笑起来,自嘲完毕,再接再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