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爱如山(第2/6页)

再长大一点,前杠坐不下了,转移到后座,他怕硌疼我,精心缠了层层叠叠的棉花。在那个鼓鼓的后座上,我像个小猪一样,慢慢地长到一百多斤。

生活是一座大山,就这样完完全全地压在了这个中年男人身上,要上班,也要带孩子。他的每一天除了处理工作上的大事小情,回家还得火急火燎地买菜做饭,好不容易腾出一双手喘口气,还得陪我写作业,时不时指点一二。江西北部山区的冬天非常冷,那时候的取暖条件也很差,虽然他一直带着工作时的纱手套,但刺骨的寒风和洗衣的凉水并没有放过他。写作文的时候我写他有一双布满青筋的大手,但其实他的手,永远都是长满冻疮烂烂的样子。尽管如此,被宠坏的我也从未想过要与他分担丝毫。他总说看到我吃饭吃得很香就很开心,于是我就卖力地吃饭。平时他睡得很沉,让我肆无忌惮地在他床边看电视,还说敲锣打鼓都吵不醒他。是啊,每天都那么累,怎么会睡得不沉。

这些画面现在想起来,只觉得给他寄多少钱都不够偿还。

那一年,她和他离婚,带走了家里唯一一台先进电器——电视机。无聊的我整个暑假就在家里翻箱倒柜地找书看,净是些当年他俩从厂里图书馆里“顺”回来的世界名著。似懂非懂地看,然后懵懵懂懂地在笔记本上抄写句子。他回来一看:“这孩子要闷傻了怎么办?”一咬牙,他跟同事借了五百块钱,买回一台小小的黑白电视机。

此后,那台电视机就成了我唯一的精神食粮,我守着它看过香港回归的盛况,看过《泰坦尼克号》,看了无数的MTV,大大小小的音乐颁奖典礼。每个周六的傍晚是我和他最开心的时间,一边吃着饭,一边看着吴宗宪在《我猜,我猜,我猜猜猜》里面胡侃。

有时候放学早,我也不早回家,就在厂门口跟同学们摸爬滚打似的疯玩,等着他下班,然后坐上他给我专设的宝座,耀武扬威地回家。我曾有一个大名叫“赛男”,他说,起这个名字的初衷是希望我读书赛过男孩,谁承想我却是调皮捣蛋更胜一筹。因为人高马大,又爱强出头,班里的男同学被我揍了一个遍。倒霉的却是他,时不时接到一个电话就得骑着车来到学校挨骂,听老师批评我今天又把谁打哭了,又把谁追得满操场乱跑。面对一个如此捣蛋的我,这个温醇似水的双鱼男从来没对我动过手,也几乎不骂我,还叫我“心肝宝贝崽”。

人性本贱,他越忍让,我越放纵。当然读书成绩也很随性,喜欢哪个老师哪门的功课就拿满分,讨厌哪个老师就弃学以示报复。好在遗传了他质量过关的脑细胞,考试之际被逼着看了一个月书,竟然考出了不错的成绩。邻居们都咂舌,“一个如此调皮的小孩,竟然能考这么高的分数?”

然后,在所有人的诧异中,他拿出了家中所有的存款,与我一起踏上火车,把我送到学校。这样一个能力有限却爱女无限的中年男子,硬生生地在学校旁边的招待所里住了足足一个礼拜,开了新生入学家长不离不弃的先例。

无论是去领书还是体检,他都带着十几岁的我,一起吃食堂,一起领教材,一起在宿舍里铺床,放心不下呀。直到厂里人找到学校来喊他回去上班,方千叮咛万嘱咐地离开。那是我们第一次面对长久的分别,他心中一千一万个不放心,我却开心极了,终于没人管了,可以尽情撒野了!

对我这种野孩子而言,俗话说得很对——学好三年,学坏三天,一部《古惑仔》就能点燃少女闯荡江湖的梦想。我很快就掌握了许多恶习,与一票有相同爱好的小伙伴们成天泡在一起,连课也不上。反正天高皇帝远,每天一通电话跟他报个平安,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