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02(第3/4页)

孙鹏眯着桃花眼,看着烫金皮的书看了半天,才收回视线,似笑非笑地望着言希,又捏了捏言希的左脸。

言希拿书砸他头,孙鹏,你有毛病啊有毛病吗,一见老子就捏老子的脸,从小就这毛病,神经病。

孙鹏清咳,转头,笑,点头,说我是。

陆流看了孙鹏一眼,目光深沉黝黑,望不见底。

他们坐在一起吃饭,言希捣着牛排懒洋洋,却一口也不沾,只不时啜两口果汁,陆流跟孙鹏说着话。

听说,你在申报公司设立,新股发行也在筹备,什么时候上市。

孙鹏却说,言希,你刚刚喝进一只苍蝇。

言希脸色发绿,啊。

孙鹏却趁他张开嘴的缝隙,塞进去一大块切好的嫩肉,笑眯眯,我骗你的。

言希愤愤,咀嚼了两口,咽了下去。

孙鹏笑,言希,你的人生是建立在成为猪的努力目标上的。

言希声音沙哑,不屑,谁定的。

他说,我定的。

转了身,这才微笑有礼回答陆流——过一阵子,我大赚一笔后,就全面上市。

言希被重新带回公寓的时候,陆流下午有董事会,吩咐了保镖,就离开了。

言希拿出那本书,手心全是汗。

这不是一本书,或者说,只是一个被掏空了中心,外表却和书无异的盒子。

言希一眼就看了出来,因为市面上,这本书的原本只剩下六本,而且统统是藏在图书馆的破损不堪的模样,绝不会这样崭新。

这是达夷给他传达讯息的方式。

所幸,陆流对绘画技巧不敢兴趣。

言希打开的时候,里面是一封信函和一个文件袋。

他展开了信函。

“言希:

展信安。

距我离开,已经四月有余,但愿家里一切都好。

巴黎天气,一贯很好。现在是夏天,繁花似锦,听房东太太说,以往冬日,也甚是温和,不似B市,大雪满城。

我住在第十一区,离研究所很近,每日地铁,不过五站路,就是走到地铁站,要耗费三十分钟,颇是麻烦。但我最近吃胖许多,巴黎的乳酪配着面包味道很奇怪,不过习惯了,又容易上瘾,好像这个城市。

这样也好,正好减肥。世间男子,除了你(因你时常注意不到我的外貌),多半不喜欢阿衡腰似水桶。

我买了一件风衣,只要三十五欧元,是房东太太带我买的,价格尚能接受。

研究所的医生在我报道的时候,除了发了三百欧元的生活费,一套白色工作服,竟然还有一本圣经。

房东太太的儿子,八岁的伊苏对我说,wenny,这是神的话,你要看。

那么小的孩子,穿着他父亲的衣服改成的大外套,拖沓在地上,他对我说他想做福尔摩斯,我用纸给他叠了一个烟斗,他整天叼在嘴上,问我要不要做华生。

我想,这很好,以后,也是一种职业呢。

如果,有一日,你在B城寻不到我,我并非对你那句永远不要回来耿耿于怀,只是大概已经做了福尔摩斯的华生,不再回去。

勿念。

也许,你偶尔还会回到家中。自你闲置了庭院,我闲时无聊,手植了满园的向日葵,虽不敢说殚精竭虑,日日呵护,但每每归家,第一件是便是看它,如今,整整三年,花期快至。

不知你是否还记得楚云,你长大成人之后,第一个如此亲密的女子,她曾经说,她最喜欢的人是个像向日葵的男子。这话于你,很是贴切。

向日葵。金灿灿的,笑的时候,眼睛里面有很美的光芒流动,永远向着太阳。

而我,总爱向着向日葵。

世间万人,可叹,人人都有怪癖,且不如一,见多了,反而不足为奇。

言希,我想我,总算找到一个地方,能大声喊着你的名字,却没人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