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演唱会(第2/6页)

我第一次见到“莴苣姑娘”的正脸。橙色路灯下,十分平凡的五官,十分生动的失落,很快被他用帽子统统拢在阴影里。

我自己走回宿舍楼门口的时候收到了一条短信。

“你们跟踪我?”

我自己都不记得究竟什么时候和Z交换过电话号码,十分窘迫,刚刚编辑好一段解释和道歉的话,一回头发现Z就站在我背后不远处,笑着问我要不要聊聊天。

毕竟我们是校友,有很多共同认识的朋友可以讲,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来。午夜静谧的校园里有无数分岔路可以兜圈子,Z尴尬笨拙地澄清自己并不喜欢男生,我微笑听着,倒映着灯火的湖面被风吹起涟漪。

很自然就熟络起来,渐渐地在课堂上帮彼此占座,偶尔约着一起吃饭。Z和我说起过“莴苣”,用词十分中立克制,说他是广东人,军训时候分到一个宿舍。“莴苣”很健谈,待他友善热情,甚至拉着他参加他们社团的长途旅行,大家为了省钱,标间的两张床拼到一起挤五个人住,在城楼上玩“真心话大冒险”直到太阳升起来……

“他有点,有点……怪。”Z谨慎地说。

那时候校内网初创,每个用户都是实名。我回到宿舍,忍不住在搜索框输入了“莴苣”的名字,意外地发现他早就向我发出过加好友的申请,差不多就在我通过Z的好友申请的当天夜里。

我大概猜到了是为什么。

我通过了他的申请,一觉醒来,“莴苣”给我的每一篇日志都留了言。

大学二年级的我从没想过自己有天会专职写作,过剩的表达欲都倾泻到了校内日志里,但碍于看日志的都是生活中的同学,我实在羞于描摹自己的真情实感,所以大部分文章都是搞笑的日常段子,偶有伤感也妥当藏好,至多在某些句子里露出一个线头。

“莴苣”准确拽出了每一个线头。

表达欲旺盛的人都渴望被理解,我也不例外,于是没洗脸也没刷牙,也没有故作矜持,老老实实地坐在书桌前,回复他的留言。

和“莴苣”的笔谈很舒服。他敏感却不酸腐,体察得到字里行间和言外之意,却并不会直愣愣地戳破;他很喜欢讲自己的事,细细碎碎,有时候乍一看和日志的内容毫无关联,读着读着,我突然就回忆起在写下这篇搞笑的日常故事之前,我经历了怎样沮丧的心情。

我从前往后一条一条地读,最后一条,自言自语似的,他说,出来唱K吧。

就在这时候Z给我发短信说有朋友组局去“17英里”唱歌,你要不要来。

我学生时代一直对KTV喜欢不起来,大多数情况都坐在角落给别人鼓掌,一旦被指着说“去点歌啊”就头皮发麻。后来工作了才渐渐明白KTV的好玩之处原来是可以喝酒和玩骰子的啊。

但当时我痛快地答应了Z。不出所料,在包房里第一次正式见到了“莴苣”。

他笑眯眯的,非常自然地过来坐在我身边,好像我是他认识很久的朋友一样,极大地缓解了我的尴尬。包房里大部分的人我都不认识,莴苣催促他们点歌,和他们开玩笑,偶尔因为切了他们的歌而被满场追着打,但最后,一定会坐回我的身边。

他上一秒钟朝唱歌的人喊话“跑调啦”,下一秒突然转过来和我讲,“你初中时候很受欢迎啊”,不等我反应过来,他又朝着场中某个姑娘大喊,“这首你和小周唱,快快快!”

他一直叫Z小周,因为觉得他唱周杰伦很好听。

屏幕上出现的是一首粤语歌,谢霆锋的《游乐场》。“莴苣”是广东人,大家自然起哄让他和Z合唱。他推脱再三,Z不理他,拿起一只话筒自顾自唱了起来,大家跟着拍手,也不再关心“莴苣”的推辞。我在沙发角落找到了另一只话筒,放到了有些落寞的“莴苣”腿上,他看了我一眼,突然说:“我看过你高中在地理杂志上发表的小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