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巴赫先生(第2/7页)

隔了几天我就被妈妈带着去见了李老师。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像圆润版本的赵明明。我上小学那年电视剧《过把瘾》红遍大江南北,李老师就有一头江珊那样浓密的及肩卷发,她问我会不会唱歌。

这都是来的路上我妈嘱咐过的。我点头,开始唱《小燕子》,唱到一半忘词了,连忙说,我再唱一首《世上只有妈妈好》吧。李老师说不用了,我就急了,央求她,让我唱吧。

我怕她不收我做学生。

其实唱第一句她就可以判断出孩子是否五音不全、节奏感如何,但她还是让我重唱了,笑吟吟地听着。

我在她的房间里看到了漂亮的大提琴。人类对于美的感情是共通的,它来自三四百年前的欧洲,但我觉得它美,美得无法形容,比我平时围在身上的纱巾拿在手里的木剑都要美得多。

回去的公交车上我很兴奋。那是个冬天,90年代初的公交车只有一层薄薄的铁皮,门都关不严。我们坐在最后一排,我呼着白气讲个不停,模仿李老师的样子对着空气“拉琴”,没有理解我妈妈纠结的神情。

依稀记得她和介绍人不好意思地笑,自言自语,学艺术可真贵啊。

她和我爸爸商量学费,犯愁买“儿童用琴”的费用,惊讶于琴弓居然是要单独购买的,暗自揣测老师们会不会在做琴行中间人时借机收回扣……最后还是一咬牙说,难得荟荟喜欢,为了孩子,学!

但我真的只是觉得它美,想让我妈弄一把给我玩过家家用。

很多年以后,因为工作的关系我认识了一个学习大提琴的少女,当然,她比我优秀得多。聊起共同的学琴经历,女孩坚定地说:“大提琴是我的生命。”

真好啊,我想。大提琴差点要了我的命。

没有想到练琴是这么苦的事。

四根琴弦细细的,早期却足以让小孩子的指肚统统肿起来,更不用提后来学习拇指把位,大拇指侧面一个血泡接一个血泡,直到生磨出厚厚的茧。经过很久的练习才能稳定地运弓,不再发出锯木头般的噪音,所以我小学的时候右臂就有结实的肱二头肌了,到今天还保持着清晰的线条。

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夏天更遭罪一些,因为家里没有空调,琴身把位上被汗水浇得滑滑的,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的手指头都可以出汗。因为衣服穿得薄,琴身后侧的圆弧就卡在胸口的位置,我连那里都磨出了一个狭长月牙形的茧,直到高中才渐渐淡褪。

还有一些习惯一直跟随着我。比如指甲长度从不超过指肚的最上沿,因为会敲在指板上。

但最苦的不是这些,是枯燥。

当初李老师拉琴的姿态,或者说是她本人的气质与相貌和提琴发生的化学作用蛊惑了我,但我很快发现,抱着琴的我自己只是一个木匠。新鲜感退潮,我只想扔下它,继续去和小伙伴和泥巴,而不是坐在那里心算,音阶第一遍,音阶第二遍……音阶倒数第五遍……

决定让我学琴的是我妈妈,但每周接送我去上课,平日在家看着我练习的,是我爸。我恨他仅次于琴。

上小学后,我们俩每天放学都会重复一段让人发疯的对话。

“留作业了吗?”

“留了。”

“多吗?”

“不多。”——“正好赶紧写完去练琴。”

“多。”——“那也得练琴!”

累不累啊!您都多余问啊!

当然也有愉快的时光。

暑假我八点钟起床,吃完早饭就开始练琴,中午十二点休息,吃个午饭,我爸会带我步行去家附近的租书屋——这个时候他是好爸爸。我还了前一天的漫画,然后挑选一本新的带回家,继续练琴直到五点钟,太阳还没落下,我们会去江边的斯大林公园,那里有个简陋的游乐场,我很喜欢他们家的蹦床,会把白袜子蹦黑才肯下来。刚好日落,残阳斜斜地依偎着江对面的太阳岛,最后融化在黑色的林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