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

孩子从怀中摸上一个美猴王的塑料面具,套在脸上,没有回答我的话,脸凑近不断跃动的火焰。火焰是一种有灵魂的奇异物质,有几层,最外面一层是桔黄色的,中间是青蓝色的,最里面的核是黑色的。火焰让世界拥有树木与河流,同时它也把一切胆敢接近它的物体化为乌有。它是创造之神,也是毁灭之主。在光的深处埋藏着冰凉的死亡气息。孩子乌黑的眼珠闪闪发光,咔嚓声折断手中的枯枝,额头泌出细密的汗。面具表面发生微小的但可以察觉的融化。他突然摘下面具扔在一边,朝我伸出手,摊开的掌心里赫然多出一只造型时尚通体黝黑的宽屏手机。孩子咧开嘴,说道,“要不要,诺基亚最新款。1000万像素。市场售价二千八。你要算八百。一口价。”

手机表面犹有孩子手心流出的汗水。

手机是什么?冯小刚拍了一部电影叫《手机》,里面有个胖男人叫费墨,他把手机比喻成“手雷”。为论证这个不伦不类的比喻的深刻性,另一个主人公严守一把手机扔进火堆。于是,手机成了替罪羊。说谎的人因为找到这只羊继而心安理得。事情还不仅仅是这样简单,这是一场“人”与“物”的战争。手机是人与人交往的桥梁,同时也是沟通的屏障。它构建起一个虚拟的话语空间,在里面传递谎言、真情以及其他种种。它制订规则,是这个空间的金盔银甲的王。每个手机持有者,在对他人说出自己的手机号码时,也交出了自己的时间,或者说是赋予了别人来随时打扰的权力。也许有人并不想被打扰,但这意味着他不得不把自己从社会这张网上剥离,视那些使用手机的人为不存在。而人的社会属性一旦被彻底剥离,人还是人吗?这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问题。

这听上去,像一部科幻电影的情节。手机,这种人类创造的高科技产品到底具有什么样的权力?保罗·莱文森写了一本《手机:挡不住的呼唤》,手机的学名叫cellphone,里面的“cell”有三个意思:细胞、蜂窝、牢房。这是三个颇堪玩味的词语,也是三个充满了我们各自生存体验的弹性之词。人是由细胞构成的,社会是由人这种“细胞”构成的。手机这种细胞,以其意味深长的潜台词构建了我们的生活。这是一种类似于蜂窝形状的生活,人们在里面吵吵闹闹,并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空间,无法静默与沉思,只能听凭肉体坠落至物之牢宠深处。也许手机的确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完美、最强大、最具潜力的媒介,毕竟它使“说话和走路”这两种人类基本的交流方式得到统一。换句话说,它本来应该是上帝独享的权力,又或者说,它是一个不应该出现在人世的通天塔。人类拿着它,可以窃听到上帝的秘密。这有点疯狂。

魔术师出现在没有屋顶的舞台上,身上穿着一件有几十个口袋的马甲,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台下观众口袋里的手机变到马甲里。等到每个口袋都装了一只最新款式的手机后,他拨通所有手机,一边接听,一边说话,一边把手机往空中抛去。他的表情是那样丰富,脸庞被一层湿漉细密的水雾所覆盖,嘴巴像在念咒语,语调充满魔力,并随着内容变化出宫商角羽。有八卦,有民谣,有释义,有示例,有说明,有趣闻,有昔时贤文,有个人经历。手机越抛越高,像一个越滚越大的叶轮,最后慢慢地滚上云端。

云端之上,出现一条从现实出发抵达檌城的通道。

据说,在檌城,海洋浮在天空之上,有着耀眼的珍珠白,如同云朵,被诸神放牧。赤裸的天使坐在纹理如燃烧焰火的蚌壳上曼声吟唱,黑发垂落腰际,足趾犹如白玉。到处是晚霞一样的玫瑰、丰腴女体、绿草、遥远山脊上的微蓝、以种种自由姿态飞翔的奇异的鸟——鸟的喉咙仿佛蘸过清澈的水。旅人们交换着对檌城的想象。他们承认:一切想象相对于檌城而言都是贫乏苍白的。他们所拥有的现实还没有檌城的下水道万分之一漂亮。那是一个无法言说的瑰丽,任何词语,不管它们是黄金、是银、是琉璃、是砗磲、是玛瑙、是珊瑚,都不足以完全描绘出它的容颜。又或者说,檌城如同词的词义,只能通过千千万万缠绕于其上的词语才得以“显现”,但这种缠绕所导致的交织延伸必定使词义若水波上的那片鸟飞过的影子,被揉碎、推远、永不得彰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