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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五十四街1644号是一栋黯淡的褐砂石洋房,门前有片黯淡的褐色草坪。一棵生命力似乎很顽强的棕榈树周围是一大块赤裸的地皮。门廊上有一把孤零零的摇椅,午后的微风吹动了几株去年的圣诞花,未经修剪的新枝轻轻地拍打着现出裂缝的灰泥墙。一串发硬发黄、洗得马马虎虎的衣服在院子里一根生锈的钢丝绳上抖动着。

我又往前开了四分之一个街区,把车停在了街对面,然后走了回来。

门铃不响,所以我只能叩了叩网格门的木框。有人拖着步子慢吞吞地走了过来,门开了,我往昏暗的屋内看去,看见一个邋遢的女人边开门边擤着鼻子。她面色发灰,脸上浮肿,一头杂草般的头发,颜色难以名状,既不是灰色,也不是金色,既缺乏姜黄色的活力,也没有灰色的纯净。她厚实的身体套在一件不成样子的户外法兰绒浴袍里——好多个月之前这衣服就已经褪色过时了。这只不过就是件围在她身上的遮羞物罢了。她的脚趾粗大,套着一双破旧的、显然是男式的灰色皮质拖鞋。

我开口道:“弗洛里安太太?杰西·弗洛里安?”

“嗯——哼,”那声音从她喉咙里费劲地钻了出来,就像是一个生病的人从床上爬起来一样。

“您的丈夫弗洛里安曾经在中央大道上经营一家娱乐场所对吗?他叫迈克·弗洛里安?”

她把一缕头发梳到了她那只大耳朵的后面。她的眼中闪着诧异的光。她用厚重、哽塞的声音说:

“什——什么?苍天大地呀。迈克已经去了五年了。你刚才说你是谁来着?”

那扇网格门依然锁着,而且上了门扣。

“我是一名侦探,”我说,“我想要一点信息。”

她盯着我,就这样过了漫长乏味的一分钟。然后她费力地解开了门扣,转过身去。

“那就请进吧。我还没时间把屋里收拾一下呢,”她抱怨道,“警察,是吧?”

我跨过门槛,然后把网格门的门扣又给搭上了。屋里进门左手边的一个角落里,一台体积庞大、样式漂亮的柜式收音机正嗡嗡作响。这是房间里唯一一件像样的家具。它看上去还是崭新的。其他的东西就全是垃圾了:脏兮兮、胀鼓鼓的座垫;一把木摇椅,和门廊里的那把能配成一对;一道方拱门通向餐厅,餐厅里面放着一张脏兮兮的桌子;一扇弹簧门通向外面的厨房,门上面满是指印;两盏破旧的台灯,曾经花哨俗丽的灯罩如今就像人老珠黄的站街女一样漂亮。

这妇人在摇椅上坐下,踩着拖鞋的双脚啪的一声落地,两眼看着我。我看着那台收音机,在一张长沙发的一角上坐下。她看到了我关注那收音机的目光。一股虚假的热情——淡得就像中国人的茶——爬上了她的脸庞,渗入了她的声音。“我就这么一个伴儿了。”她说道。接着她又哧哧地笑了。“迈克没又犯什么事儿吧?我现在不怎么接到警察的电话了。”

她的傻笑中有一股淡淡的酒味儿。我身子往后靠的时候抵住了一样硬物,于是伸手去摸,结果抓起了一个一夸脱装的空杜松子酒瓶。这妇人又哧哧地笑了。

“开个玩笑,”她说,“不过我向上天祈愿,他现在待的地方最好有许多便宜的金发女郎,多到管够。他在这儿的时候从来没玩够过。”

“我更在意的是一个红头发的。”我说。

“我猜他也可以来几个红头发的。”此刻她的眼光在我看来似乎不再那么模糊了。“我想不起来了。有哪个红头发姑娘比较特别吗?”

“有。一个叫维尔玛的姑娘。我不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姓,但那肯定不是她的真姓。我正忙着替她的家人找她。你们在中央大道上的那个地儿现在是一家有色人种的店了,虽然他们没有改店名,但那里的人都从没有听说过她。所以我想到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