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讲 公民听众与政治说理(第4/5页)

布拉杨(Donald C.Bryant)在著名的《修辞:作用与范围》中也论及了宣传(包括广告和政治话语),他把宣传定义为一种“部分的、不完全或被滥用的修辞”。他所分析的宣传话语有四种惯用伎俩:一、排斥对立意见;二、无视不同看法;三、取消合理判断;四、运用谬误逻辑。在这四个特征之中,前两个特征往往是宣传与某种制度性力量结合的结果,例如商业的垄断和政府的专制权力。后两个特征则是宣传信息不实和具有欺骗性的原因。美国学校从初中到大学的写作和阅读课上,都有如何识别宣传手法和谬误逻辑的内容,重点放在后面这两项。这是因为,前面这两项(排斥对立意见、无视不同看法)在民主社会里是民众不允许的,也是学生们在他们熟悉的民主生活中已经有所了解的。学校的反宣传教育把重点放在后面两个特征(取消合理判断、运用谬误逻辑),是因为,即使在民主社会中,它们也很常见。不仅如此,一旦取消合理判断、运用谬误逻辑与政治专制同时发生,便可能出现专制、威权和极权的宣传,这是民主制度最大的潜在威胁。

柏克和布拉杨的宣传-修辞分析法都是比较早期的。今天,宣传研究的分析已经更为专门而且精细。例如,乔伊特(Garth S. Jowett)和奥唐纳(Victoria O’Donnell)在《宣传与说服》一书中,区分出宣传的十个方面。

第一是宣传背后的意识形态或目的 (如维护一党专制);第二是宣传的环境(迎合、利用的是何种民众需要,如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仇外恐外);第三是宣传者(谁是宣传者,谁控制着宣传机器,为谁的利益服务,什么样的利益);第四是宣传的组织结构 (各级宣传机构、政治辅导员制度);第五是宣传的对象(对国内和国外宣传有所区别);第六是宣传的媒体技术条件(网络、开会、电视、报刊等等);第七是宣传所动用的特殊手段(领袖和政党崇拜、政治迷信、游行、庆典、政治节日、纪念仪式等等);第八是受众的反应(盲信、怀疑主义、犬儒主义、假面、全信或半信半疑);第九是宣传所要攻击或压制的对象是谁(国外传媒、“自由派”报纸、帝国主义、异议人士、独立教会);第十是如何评估宣传的有效性。

评估宣传的有效性对于宣传调整策略、确定目标、选择手段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宣传可以把彻底改变人们的内心思想和灌输正确思想作为目标,“文革”期间的“斗私批修”、“狠斗私字一闪念”、“灵魂深处闹革命”便是例子。但是,宣传也可以把迫使人们在公共表现上有正确行为作为目标。这样的话,一个人只要有正确表现,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便不再重要。法国社会学家埃吕(Jacques Ellul)指出,许多人误以为,宣传只是与人的想法和信仰打交道,是诱导和规定人们如何去“正确思想”(orthodox)。其实,宣传的目的并不只是改变和形成人的想法,而且更重要的是改变人的公开行为,使人有正确行为(orthopraxy)。哪怕一个人的想法没有真正改变,只要他的公开行为是按照宣传所规定的样子被改变了,宣传就已经成功有效地达到了目的。这是极权宣传最重要的特点和作用,也是顺民的假面生活可以在没有信仰的假面社会中,代代相传、绵延不断的根本原因。

宣传是一种“非道德”的话语机制,“非道德”不等于“反道德”。但是,由于不在乎道德,宣传对不道德也就经常是无所谓的。宣传之所以是一种“非道德”的话语机制,那是因为它的“主体”是机构而非个人,而道德主体必须是能够作出自由选择的个体。由体制、组织、机构来扮演最终话语主体的宣传不可能像个体的说话主体那样,独立地在自由道德抉择的意义上接受真实和真诚的话语伦理。坚持话语伦理的重任必然落在个人身上,坚持话语伦理的话语主体从事的是与宣传所不同的说理。宣传是独语,说理是对话,正如埃吕所说,对话一开始,宣传便完蛋。一旦人们开始通过对话,积极进行思考,宣传就难以起到预期的作用。宣传所依赖的就是一种缺乏积极思考和独立判断的被动接受,而宣传所损害的也正是人的自由精神、独立人格和思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