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魔种

这就是罗杰讲述的故事,断断续续,并非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讲了好几个星期。

在此期间,威利一直都在布卢姆斯伯里的建筑杂志社做他那份悠闲琐碎的工作。每天早上,他步行到迈达谷大街,最好是等到八路公交车,可以一直坐到离杂志社很近的地方。在此期间,有时是在杂志社,有时是在圣约翰树林他自己的房间里,他一直在试着给妹妹萨洛姬妮写信。他的情绪随着罗杰的讲述而改变,他的信也随之改变。

亲爱的萨洛姬妮:

我很高兴得知你回到柏林从事电视工作。我希望能待在你身边。我希望时间能回到九年、十年之前。我们一起去卡德韦百货公司,一起喝香槟吃牡蛎的情景,我依然记忆犹新——

他搁下笔,心想:“关于我跑去参加游击队那件事,我没有权利指责她,即使是旁敲侧击。最终决定的是我自己。我应该对自己的所有行为负责。和珀迪塔的事,好在罗杰并不知情,实在侥幸。如果哪天他发现了可就糟了。我认为那是真正的背叛。”

大概一两个星期之后,他又写了第二封信:

我这里的情况起了变化。不知道这些好人还能在这可爱的地方的这幢可爱的房子里收留我多久。我刚来的时候只觉得目眩神迷。我以为一切就该这样。我以为这房子就该这样,虽然到这儿的第一个晚上我就觉得窗外屋后那片苍翠的小花园简直美得不可思议。但是我知道这是一幢伦敦的房子。现在我更了解伦敦了,而圣约翰树林的这幢房子也把我惯坏了,我再也不能适应其他地方了。我不知道怎样开始在别的地方生活,怎样开始认真做一份真正的工作。一旦你开始这么想,伦敦就成了另一种城市。它揪住了你的心。

他把信搁在一边,想:“我不能跟她说这些。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不能跟她说这些,她既不能为自己也不能为我改变什么。”

过了很久,大概一个月之后,他又开始写第三封信。这封信花了他好几个星期。

由于我目前从事的工作,我觉得自己真的应该努力在建筑行业做点儿事情。我想,获取资格大约要八年左右的时间。那时候我都快六十岁了。但我仍然可以在这个行业里活跃而令人满意地干上十年、十二年甚至十五年。难处是,任何一个头脑正常的人都会觉得,一个五十岁的人还要从头开始学习某一行,实在荒唐。而主要的困难在于,要想实现这个目标,我需要注入乐观的精神。我这里的这位朋友曾经每个周末从一个他倾心却难以与之交流的女人身上获取乐观的精神。这种精神使他支撑了好多年。我不想重蹈他的覆辙,况且这类事情无论如何不可能直接安排。

当我还是个孩子,用孩子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的时候,我曾乐观过。这副孩子的眼光让我有那么两三年一直想当传教士。那愿望不过是为了逃避现实。这就是我全部的乐观精神了。当我一开始理解现实世界,乐观精神就从我心里溜走了。我生错了时代。如果我现在才出生,即使还是在那个地方,世界也会呈现不同的模样。可惜对我来说,这个新世界到得太晚了。我内心深处藏着一个可悲的小我,我轻易就能认出它来,它让我把关于建筑的梦想搁置一边,让我觉得自己应该在哪儿找一份要求不高的工作,再找一套小公寓住下来,只希望四邻不会太吵。但是现在,我的经历让我明白了,生活决不能被如此简化,在那个简化的梦想中会有某种小陷阱或小缺陷,让人生白白度过,仅仅把人生当作消磨时光的一种方式。

我这里这位朋友说,最快乐、最成功的人是那些目标明确、有限且容易达到的人。我们就认识这样一个人。他是个非洲人,或者说是个来自西印度群岛的黑人,如今是一位备受尊敬的外交官。他父亲或祖父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回归非洲运动中从西印度群岛回到了西非。多年以前,我们这位非洲朋友(无疑得通过某种强大的女性关系网)就有一个野心(当然,除了赚很多钱),就是只和白种女人发生性关系,最后生一个白皮肤的孙子。这两件事都天遂人愿。他的儿子有一半英国血统,名叫林德赫斯特,三十来岁,已经和一位纯白种血统的名门闺秀生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完全是白种人的模样。本周六这个一半英国血统的男人就要和他那白孩子的母亲举行婚礼,整个事情也就圆满了。这是现在的时尚,先生孩子后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