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楂树之恋》 6、评陈岚的《不开花》

  评陈岚的《不开花》

  唐小琳

  我今天要评的是陈岚大姐的《警惕不开花的山楂树》(以下简称《不开花》)。我称她为大姐,跟她的年龄无关,只是因为她经常在博客里充当“知心姐姐”,指点网友如何生活。

  陈大姐的博客比我前天评过的周瑟瑟的博客要受欢迎得多,一篇文章的点击就敌得过周瑟瑟一个月(一年?)的点击。当然我这样说,周瑟瑟看见就要不高兴了,肯定要说自己是作家诗人,写的是文学,是为“小众”写作的,而陈大姐写的根本算不上文学,最多算个“爱情婚姻热线”,受到一群婆婆妈妈欢迎也不算什么。

  没办法,文人相轻嘛。

  为什么文人会相轻呢?原因肯定很多,但最基本的一个原因就是“同行生嫉”,看到别人码出来的字要比自己码出来的字更受欢迎,心里就难免酸溜溜的,就要不服气地“轻”别人一把。“轻”的方法有三种:1)直接“轻”那码字的;2)间接“轻”那看字的;3)实在不解恨的话,就将那码字的看字的一并“轻”了。

  我们陈大姐既为文人,自然也没能超脱这个套套,一开篇就酸上了:“最近,读书圈子里有股暗流,大家逢上就问:你读了《山楂树之恋》没有?”“走到哪,都听到牛人在牛烘烘地夸这本书”。

  于是陈大姐的醋坛子打翻了,虽然《山楂树之恋》的作者是个“非文人”,而且没有做“文人”的计划,所以直到今天都没有露过面,但陈大姐也把艾米当“文人”来“轻”一把:“严格来说,作为一本小说,它简直缺乏最基本的叙事技巧。”

  不知道陈大姐知道不知道什么是“基本的叙事技巧”?既然陈大姐被人称为“作家”,想必还是“作”了一些东西的,不然也混不上这个“家”的称呼。那么陈大姐“作”的时候,一定是很注意技巧的。但艾米的英美文学博士论文导师正好是个最讲究“大音希声”的家伙,她父亲也是一直主张“文贵自然”,写东西要“不落斧凿之迹”的,你想她怎么可能写得让陈大姐你都能看出技巧来呢?

  读者读《山楂树之恋》,就如走进了“文革”后期的西村坪一样,她们如影随形地跟着静秋,用静秋的眼睛去看那段生活,用静秋的耳朵去听那段生活,用静秋的心去揣摩老三,去爱老三,去怀念老三。在读者的阅读过程中,作者艾米是透明的,读者不会听见一个“知心姐姐”在那里指手划脚地教人怎样阅读,怎样生活,怎样做人,但读者从自己心底产生的共鸣中收获了更多。有人看完故事好几天了,还沉浸在故事里不能自拔,有人甚至梦见了老三……

  那么我们的陈大姐有没有写出过这么感人的东西呢?轰动有过,但感动?还没听说。当然陈大姐绝对不会承认艾米在写作上比她高明,对于陈大姐这样把知名度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唯恐大家不认识自己、恨不得把自己的“艳照”贴得满世界都是的人来说,那真是比叫她死还难受。你写得有人共鸣,而我写得没人共鸣?那只能是你的读者有问题,于是陈大姐毫不客气地拿读者开刀,讽刺说“这样一本书忽然间的大流行起来”,是因为“典型的小爆发户心态,才吃了两天老米饭,就打著饱嗝到处跟人说:哎,还是糠皮里的维生素丰富。”

  其实陈大姐完全不用这么酸溜溜的,你也不是没风光过,也许大家还记得,前段时间新浪网上曾对一篇题为《面对强xx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文章进行过热烈的讨论,文章作者坚决反对女性面对强xx危险时冒死反抗,并认为“如果嘲笑能够让人警醒,那么嘲笑吧!这种嘲笑至少代表一种文明的进步,总比听到赞美让人安慰,听到赞美这个少女贞洁的话,我会毛骨悚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