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

法庭上,一桩凶杀案正在审理当中。

“现在进入被告及律师最后答辩阶段,传被告华伦!”法官敲响了法槌。

“传被告华伦!”法警听到命令,大声喊道。

那个叫华伦的被告出现在庭审现场。

“现在被告上前台宣誓。”

华伦缓缓地走上前。

“请将右手放在《圣经》上,举起左手。现在我来问你:你是否愿意郑重宣誓?是否能保证你在法庭上的叙述完全属实、绝无虚假?”法官一脸严肃地说。

“我愿意!我保证!”华伦郑重地说。

“好,下面请被告律师提问。”

被告的律师傅斯走上前,问道:“请说出你的姓名、年龄和职业。”

“我叫华伦,今年四十六岁,在镇上开一家电器店。”

“好了,你可以坐下了。华伦,我再来问你,你结婚了没有?”

“结婚了,结婚二十多年了。”

“你现在住在什么地方?”

“在新泽西州靠近边界的地方。”

“这么说,距这里大约二十五公里了,那你是不是每天都要开着车来回跑?”

“是,除了礼拜天之外,我每天都要来回跑。”

“你来卫克汉镇开店有多长时间了?”

“四年。”

“你怎么会想到在这里开店?”

“我父亲去世后,我继承了一点儿遗产,虽然此前我一直想做些生意,但苦于没有本钱,自从有了这点儿钱后,我就开始选择开店地址。最后,我看中了这里,这可是镇上唯一的一家电器用品商店。”

“你的生意怎么样?”

“还可以,不过不如我预期的好,因为镇上的人似乎有些排外,他们不大愿意接受一个外来者,尤其是现在又出了……”

“嗯……”傅斯律师稍微停顿了一下,接着又说,“华伦,现在我们想讨论一下你送给玛丽的电视机,也就是这台标有‘第十六号物证’的电视机。我想请你指认一下,它是不是你送给玛丽的那台?”

“是,是我送的那台。”

“它是什么牌子的?”

“什么牌子都不是,是我自己组装的。”

“哦?你自己组装的?”

“没错!我曾经学过家用电器的原理,所以我想试一试……”

“可为什么贴的标签是麦克牌呢?”

“那是一个旧的电视机壳,我试了试大小刚好合适,于是就把它擦干净,用上了。”

“组装这台电视机花了你多少钱?”

“各种零部件是两百多元,对了,是二百一十五元。”

“这么说,你送给玛丽的实际上就是价值二百一十五元的零部件?”

“如果你这样认为也可以,不过,我从没有考虑到钱,我看她喜欢所以就给了她。”

“那么,她见到过你组装吗?”

“见到过,因为她经常到我的店里来。如果店铺里没有顾客,我就在办公室里组装。”

“她经常进你的办公室吗?”

“经常?先生,我不知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指每天?还是一个星期几次?”

“当然不是每天,也就是两三天一次吧。”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能否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认识她的?”

“大概是她中学毕业那年,她在放学途中经常来店里,买些唱片什么的。”

“那么后来呢?”

“后来我们就熟悉了,经常彼此聊聊天,很快就产生了信任感。”

“她漂亮吗?”

“是的,她很漂亮。这个女孩子似乎心理很成熟、敏感。她还没有男朋友,所以,没多久我就发现她很喜欢和我聊天了。”

“我们很想了解一下她的性格。华伦,你愿不愿意当着法庭上各位的面,告诉我她为什么喜欢和你聊天。”

“我想,或许在她的心目中,我就像她的父亲一样,因为她从来没有,又一直希望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