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刺杀舍迈克(第2/8页)



  当暮色缓缓降临的时候,所有的椅子都有了主人,尽管罗斯福总统的演讲在九点三十分的时候才会开始。

  看过报纸的迈阿密居民和游客都知道在八点半以后商业区就停止通车了,所以他们大多提前赶到会场。在广场上散步的那些人群已经悄悄散去了,警察开始在码头附近巡逻。大约在九点左右,罗斯福一行人所乘坐的快艇将在这里靠岸。到了那时,将会有大批的警察严密控制住整个码头一带,以确保罗斯福总统及其亲随,以及一些地方政要能从比斯坎港口安全地到达音乐台。当然,也会有鼓乐队充作总统一行人的先导,大批闻信而来的新闻记者紧随其后。

  虽然我认为合迈克出现在这样的公众场合是十分危险的,却也相信“金发碧眼”绝不会轻举妄动,因为他是一名训练有素的职业杀手,所以一定很清楚自己出现在这里要冒很大的风险。富兰克林·罗斯福——新当选的美国总统将会出现在这里,周围一定有大批的地方警察、职业特工和私人保镖,他们分散在各个角落里,时刻准备缉拿任何可疑分子。“金发碧眼”稍微出一点纰漏,就很可能当场毙命。

  现在已经到了七点,看台上早已是座无虚席了。“金发碧眼”会不会混在这六千名观众中呢?如果他这样做的话,那么他被发现的可能性很小,不过他要想接近舍迈克也相当困难。当然,如果他使用无声手枪,在舍迈克倒地之前是不会有人发现他的,他可以轻轻松松地隐藏在人群中,然后再借机逃走,因为街道上人山人海。但是他这样行动的成功可能性极低。

  我的紧张情绪稍微缓和下来,我开始猜想卡朋的消息可能是错误的,“金发碧眼”根本就没来,或是我劝舍迈克不要抛头露面的建议起了作用。

  在过去的几天里,舍迈克只在法利的晚宴上露了一次面。我戴着黑色的领结,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出席了那次盛大的晚宴。当然我的两把手枪也一直陪伴在我的身边。

  在那天晚上,我先是站在贝尔莫尔俱乐部的门口,仔细观察着参加宴会的每一位来宾,没有发现一个与“金发碧眼”相像的人,也没有人帮助他装扮成俱乐部的服务生混进来。在晚宴开始以后,我坐在前排,正好面向着主餐桌。我将舍迈克的四名私人保镖分派到各处,在举行晚宴的大厅两侧各一名,另外的两名一个守住前楼,一个守住后楼。在那之前,我已经向他们详细描述了“金发碧眼”的外貌特征,如果他想闯进来的话,我想其中的任何一名保镖都能逮住他。

  可是他没有出现。我虽然穿了一身挺括帅气的黑色礼服,结果却受了整整一个晚上的折磨——除了呛人的雪茄烟味,枯燥催眠的演说辞和难以下咽的硬牛肉以外,我一无所获。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舍迈克一直安安稳稳地呆在家里。我呢,则坐在花四十美元买来的福特车里整日整夜地在外面守卫着,每天还要向市长大人汇报几次。

  虽然舍迈克呆在家中闭门不出,他却不是无事可做。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他接待了形形色色的政界要人,其中包括芝加哥市的高级市政官詹姆斯·布勒,以及许多在迈阿密拥有私家别墅的芝加哥百万富翁们。

  经过核实,我获知舍迈克的女婿为了给市长准备一个舒适的住处,确实事先雇用了一名临时园丁,所以那个驼背的家伙虽然不是他的近邻,却也不是“金发碧眼”的帮凶。

  碧绿色的棕榈树在微风中轻轻摇摆着,可是天气还是十分闷热,似乎在孕育着一场暴风雨。我很希望晚上能凉快一些,因为我一直带着枪,所以不能轻易把上衣脱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