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谁是真凶

  笼罩在阴暗夜色中的哥特风格的戴德镇法院大楼显得更加阴森恐怖,由于大楼里亮着灯,所以我在八英里之外的贝朗佛特公园里就隐约看见了它的大体轮廓。

  所有的公路交通已经被封锁了,于是我只能步行到法院。一大群警察和他们的上司们聚集在入口处的两级台阶上,正在商讨着什么。当我走近大楼的时候,隐约看见门廊上有一排雕刻得相当精细的石柱耸立在那里,看起来就像是古代文明的幸存品。一名手握轻型冲锋枪的警察正紧张不安地在路边巡视。

  我走到他的身边,向他出示了我的身份证,随后我说;“我刚才在贝朗佛特公园里目睹了发生的一切,我是舍迈克先生的一名保镖。”

  他认出了我,由衷地赞叹道:“你干得很漂亮!”

  我问道:“我想他们还没有把罪犯带过来,是吧?”

  他皱着眉回答说:“是的,我不知道他们怎么这么久还没到,要知道从公园到这儿的路并不远。”

  我提醒他,“在那辆押送犯人的车里还有几名受伤者,他们很可能是先把受伤的人送到医院。”

  他点点头,恍然大悟地说:“一定是这么回事。”

  几分钟以后,那辆装着罪犯的汽车开了过来。罪犯已经从汽车的后车厢中被转移到车的后排座位上了,在他的旁边坐着两名虎视眈眈的警察,另外的一名警察和司机坐在前排的驾驶席上。

  汽车在法院大门口停下来,那两名警察先下了车,粗暴地把那名罪犯从车里揪了出来,走上了台阶。现在这名瘦弱的犯人已经彻底一丝不挂,就连我在贝朗佛特公园里见到他身上的那几条布丝也踪迹皆无了,也没有人给他披上一件衣服,他自己似乎对此毫不在意。他看上去十分镇静,脸上挂着一丝绝望的微笑。那群等候在台阶上的警察们一拥而上,把这个罪犯围在了中间,站在外面根本就看不到被卷裹在人高马大的警察中的瘦小的罪犯。我赶快跟了过去,加入到他们的队伍中。

  就在这时,我注意到一个站在一旁的穿着便衣的家伙。根据我的职业经验判断,他肯定不是警察。他戴着一顶窄边的灰色礼帽,穿着一身黑色西装,在里面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衬衫,打着一条鲜黄色的领带,看上去既时髦又体面。他大约在三十五岁左右,不过褐色的头发里已经出现了丝丝银发。他的神情十分局促不安,小心翼翼地四处打量着。

  我和他都夹在那群穿着制服的警察中间进到了法院的大厅里,在进到大厅以后,我笑着向他说道;“温切尔先生,我能有幸得到您的亲笔签名吗?”

  他尴尬地冲我笑了一下,那双明亮的蓝眼睛就像我们四周的大理石一样冰冷无情。他一言不发地往我手里塞了一件东西,我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张五美元的纸币。

  他压低了声音说道:“千万别声张,让我和你呆在一起吧。”

  我笑着点点头,爽快地答应道:“那你就作为我的助手吧。”

  他兴奋地说:“这主意真是好极了,我应该为此再多付给你五美元。”

  我马马虎虎地把五美元塞进了兜里。

  就在我们两个人说话的时候,电梯开了,只有浑身一丝不挂的罪犯和几名警察挤了进去,剩下的那些人纷纷走散了。

  望着离开的电梯,温切尔愤愤地说:“该死的!”

  “你怎么这么快就赶来了?你是第一个来这里的记者。”

  温切尔耸耸肩,说道:“其他的那些人很可能是去了医院或者是去追踪罗斯福的行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