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巴黎——意大利——巴黎(1847—1852) 一些已经触及的问题引起的思考 1(第2/6页)

正义的制约。很清楚,矛盾和争执被转移到了另一个范畴,要求作出回答的已主要是正义问题,而不是财产的权利问题了。

最高原则越简单,越少神秘性和片面性,越实际和可以应用,它也越能充分调和矛盾,使它降到最低限度。

黑格尔“无所不包”的绝对精神,在蒲鲁东那儿变成了威慑一切的正义观念。

但是它也不见得能解决情欲问题。情欲本身是不正义的。正义是离开个人考虑的,它处在个人之间,而情欲却只与个人有关。

这里出路不在于法庭,而在于人的个性的发展,在于让个性从个人感情的小天地走进广阔的世界,在于发展人的公共意识

要根本消灭嫉妒就是要消灭对个人的爱,代之以对一般女人或一般男人的爱,也就是一般的性爱。然而人们所爱的正是作为个体的人,这个体才有色彩,音调,才能引起我们整个生命的激情。我们的情绪是属于个人的,我们的幸与不幸也是个人的幸与不幸。我们的理论尽管合乎逻辑,但正如古罗马的雄辩术一样,对个人的不幸是不能提供多少安慰的。不论失望的眼泪还是嫉妒的眼泪,都是无法消灭的,而且也不必这么做,但是可以也应该使它们合乎人道的原则……其中既不包含修士的毒药,同样也不包含野兽的残暴或被损害的私有者的叫嚣。7

把男人和女人的关系归结为纯粹偶然的性接触,正如在不可分离的婚姻中要使夫妇始终如胶似漆,直至走进坟墓,两者同样是不可能的。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在性关系和婚姻关系的边缘地带都可能出现,但那是个别情况,是特殊事例,不是普遍规律。性关系不是破裂,便是不断发展为更密切、更牢固的关系,正如不可分离的婚姻总在逐步摆脱外在的锁链一样。

人们对那两种极端状况一向持反对态度。他们接受不可解除的婚约是虚伪的,或者出于一时冲动。至于偶然的接触,它从来没有神圣的光辉,以致人们总是掩饰这种关系,就像他们夸耀婚姻一样。为妓院制定正式规则的一切企图,尽管出发点是对它们实行限制,还是会触犯社会的道德观念。人们在这种企图中看到的是承认妓院的存在。在执政时代8,巴黎一位先生为允许开业的妓院制定了一份计划,包括它们的等级等等,它在当时便引起了轩然大波,只得在一片哄笑和唾骂声中草草收场。

人的正常生活离隐修院和牲口棚同样遥远;教会取消了修士的结婚权,要他们过无性生活,这与世俗没有孩子的、单纯满足情欲的行为,同样为人们所反对……

基督教承认婚姻,这是一种让步和不彻底的表现,它的弱点。基督教眼中的婚姻与社会眼中的通奸是一样的。

修士和天主教神父必须终生独身,这是对他们战胜人性的愚昧行为的报答。

一般说来,基督教的婚姻是阴郁的,不公正的,它违背福音教义,恢复了不平等现象,要女人受男人奴役。女人作了牺牲品,爱情(它是教会所憎恨的)作了牺牲品,当她走出教堂时,它已成了多余的东西,义务和责任代替了它。基督教把最光辉的欢乐的感情变成了痛苦、倦怠和罪恶。看来人类不得不宣告绝种,否则就得言行不一。遭到侮辱的生活提出了抗议。

它不仅用伴随着悔恨和良心谴责的事实,也用同情和恢复名誉表示了抗议。从天主教和骑士制度的全盛时期起,这抗议就开始了。

凶恶的丈夫蓝胡子拉乌尔9穿着甲胄,拿着剑,那么专制,嫉妒,残忍;光脚的修士10那么阴森,疯狂,残暴,随时准备为自己的贫困和不必要的斗争进行报复;还有狱卒,刽子手,暗探……而在某个塔楼或地窖里关着啼哭的女人,戴着镣铐的少年侍从,谁也不会保护他们。一切那么可怕,粗野,到处是血,是限制,是暴力和带鼻音的拉丁祈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