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监狱与流放(1834—1838) 第九章(第2/3页)

我坐在所长的位子上,随手从桌上拿起一份文件翻阅,这是加加林公爵家一个仆人的埋葬证和检验书,证明根据一切科学鉴定,该人确系因病死亡。我又拿起另一份,那是警察条例;我匆匆浏览一遍,发现其中有一条这么写:“一切被捕者在被捕后三日内,均有权获知被捕原因,否则应即释放。”我记住了这条条文。

过了个把钟头,我看到我们的管家从窗外走过,他是来给我送枕头、被子和大衣的。他大概在向军士说情,要求让他进屋见我。这是个白发老人,我小时候曾给他的两三个孩子祝福过。军士粗声粗气吆喝着,把他赶走;我家一个车夫站在旁边。我从窗口叫他们。军士慌了,命令他们快走。老头儿向我弯腰鞠躬,流下了眼泪。车夫把马抽了一鞭,摘下帽子,揉揉眼睛,马车便驶走了,我不觉泪如泉涌,心潮澎湃。这是我被囚禁后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眼泪。

到了早晨,办公室开始来人了。起先是一个文书,醉醺醺的,昨夜的酒还没醒,这是个火红头发的痨病鬼,满面粉刺,脸上一副酒色过度的神气。他穿的那件土灰色燕尾服怪模怪样的,脏得起了油光。接着又进来一个穿警士大衣的家伙,举止非常粗野,一进屋就问我:

“怎么,是在戏园子里给抓住的?”

“我是在家中被捕的。”

“是费奥多尔·伊万诺维奇亲自捉的?”

“费奥多尔·伊万诺维奇是谁?”

“米勒上校。”

“对,是他。”

“我明白了。”他向红头发的文书眨眨眼睛,后者没有任何反应。老兵痞不再往下讲了,他看见我不是因为喝酒闹事被捕的,便不再发生兴趣,也可能是怕跟一个危险的犯人搭讪。

过不多久,各种办事员陆续到了。这些人神色昏昏沉沉,还没睡醒似的。最后,人们争争吵吵来告状了。

一个妓院老板娘告酒店老板,说他在他店里当众辱骂她,那些话下流极了,她作为一个妇女,简直不便当着老爷们的面讲出口。酒店老板发誓,他从没讲过这一类话。老板娘发誓,他骂了不只一次,而且声音很响,还说他挥手想打她,要不是她躲得快,她的脸准会让他砸烂。掌柜说,首先,她欠了账不还,其次,在他开的店里侮辱他,还扬言要纠集她的相好来跟他拼命。

老鸨子生得高大,邋遢,眼皮浮肿,用刺耳的尖嗓门大叫大闹,唠唠叨叨说个没完。掌柜的话不多,主要靠表情和动作。

贤明的警官不问情由,把两个人都臭骂了一顿。

“狗吃得太饱了就乱嚎!”他说。“你们这些混蛋,不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我们一放松,你们就乱来。你这老婆子,你瞧,什么大不了的事!一吵架就要找长官,吵得长官不得安生,这哪成。再说,你是个什么东西?这不是头一回啦,叫我说什么好呢,不想想你干的什么营生。”

酒店老板晃晃脑袋,耸耸肩膀,表示非常满意。警官马上回过头来攻击他:

“你这狗,从柜台里乱嚷什么,想去西伯利亚吗?说话这么下流,还想动手打人——要吃皮鞭不成?”

对于我,这场面相当新鲜有趣,它一直留在我的脑海中。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的俄国宗法制法庭审判实况。

老鸨子和警官一直吵到所长进屋为止。所长一到,不分青红皂白,也不问谁是谁非,便大骂一通,声音更加粗野:

“滚出去,统统给我滚蛋;难道这里是澡堂,还是酒店?”

赶走了“混蛋”之后,他教训警官了:

“让这些家伙在这里大吵大闹,成何体统?我跟您说过多少回了,不要忘记您是警官,哪能由着他们胡闹,弄得乌烟瘴气。您对这些骗子太客气了。这个人是谁?”他看到我,便问。